2011年总第196期

第三十讲 公正议事(一)

第三十讲 公正议事(一)

时间:2011-07-18 14:5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第三十讲 公正议事(一)
文 / 陆介标

•公正——议事的道德和准绳
•民本——公正的指向和载体
•程序——公正的要件和机制

公正,即公平与正义。
说起公平正义,先讲一个分饼的故事。17世纪英国作家詹姆•哈林顿在其名著《大洋国》中,讲了两个“无知女孩”分饼的故事:两个女孩要分一块饼,每人一半。一个女孩说:“你来分,我选;要不我来分,你选”。结果是公平分饼,各得其半。这个故事简单而有趣:无论谁分,分饼不均的女孩肯定要吃亏,因为另一个女孩必定先取走较大的一半,为此,她只有公公正正,平均分饼。这两个女孩虽然对政治无知,但她们所做的事完全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权力原理:第一,必须要有一个公认的规则(“你来分,我选;要不我来分,你选”),以此保证权力公正;第二,受托者(分饼女孩)必须公正;第三,委托者(选饼女孩)必须得到平等权益。当然,分饼的方式还有多种,比如,由两个人中力气大的或权力大的说了算,或者请第三方主持分配等,但最具公正的分配方式只有“你来分,我选;要不我来分,你选”这一种。而这种分配方式,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间,都是最公正的,与国情无关。而以力气大、权力大的方式进行分配,不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间,都是最不公平、正义的。
按照上述权力公正的原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公平正义的政权组织形式。从政体上说,我国宪政的本意是主权在民,人大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人大代表的本能是为民请命。从运作上说,我国的人大制度是“一院”式的、不是“三权鼎立”制的,在关乎国家利益、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上,人大说了算、定了干,不受制于行政、司法机关;从党派上说,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无论是中共执政党、还是其他参政党,都以“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为准,不存在党派的区别和纷争。
温家宝总理说过:“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政府的良心。”从这个意义上延伸,推进议事公平正义,则是国家权力机关议事的道德和天平。众所周知,公开、公平的交易法则保证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作,保证了顾客作为“上帝”的地位,顾客可以随便到哪个超市或店铺去,买他们认为货真价值的、服务周到的商品。人民主权观念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公开、公平的“交易”观念:对于当选者来说,拥有政治投票权的选民是当然的“上帝”,他们必须用公平、正义的服务来“购买”选民的支持;对于选举者来说,他们用选票来“购买”当选者的承诺,要求他们用公权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民的权益。违背上述“交易”,当选者不兑现代表人民利益、意志的承诺,则是不公、不正、不义的;对于代议机构成员来说,则是不道德的,是失职。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存在议事不公正的问题呢?从各地的信息看,这个问题是存在的,有的还是比较严重的。比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脱离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察而不议,或议而不决,或决而不行,或行而无果。比如,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严重的失察、失误、失当行为,或视而不见,或轻描淡写,或文过饰非。比如,对于所在行政区域事关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人大常委会领导碍于党政负责人的面子,或不表示意见,或违心赞成。比如,有的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知某项决议案有失公允,却不坚持原则,或默不作声,或依然投赞或票。比如,有的代表审议某项工作报告时,考虑的不是大局,发言时或是从既得利益出发,或是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得失考虑。还有的人不是严肃认真地表示主见,不是东张西望,就是人云吾云……上述种种,有悖于良心和职业道德,也影响了代议机构议事的严肃性、公平性、正义性。
公正议事,其内容和要求非常广泛,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阐述:一是议事实体公正,二是议事规则公正。
议事的实体公正。
公正议事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民本社会和民生政治。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民众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小康的社会环境,这是国家权力机关议事的重要课题。
分配公正,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社会分配不公的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进入转型期,我国的贫富差距拉大了。如何全面地、公正的分配社会的各种资源、利益和负担?这个问题急迫地、尖锐地摆在国家机关面前。人大要按照“初次分配更加注重效率,二项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督促行政机关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通过财税政策调节高收入群体收入,以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现在,我国社会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利益追求多元化取向。个人、群体和组织对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表现出不同的利益要求。这是社会逐渐成熟的反映,是好现象。因为这样多元的发展,不但不会销蚀民主,而且有利于民主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在这样的多元化社会,国家权力机关要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充分体现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如,建立新的议事机制,确保不同的利益诉求在议事中得到反映、确保议决之事体现广大民众的利益;完善立法、监督、决策等工作机制,更好地表达、调整、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创设跟踪督查机制,使执政为民的理念得以落实,公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
无论是从当前讲还是从长远讲,我国的现代化不仅仅是经济的发达,还应该包括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提升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力量。自2009年底开始的达半年之久的西南三省大旱,直揪着人们的心:农村那么多孩子长期饮用不清洁水、数以千万的农民过着靠天喝水的日子!为什么会这样?老天不下雨是自然原因,而政府的失职——公共资金支出忽视了农民的基本生计——则是人为原因。按照现代国家国民一律平等的原则,国家的公共资金支出应该向社会弱势群体倾斜。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2.3亿,城市中还有大量下岗、失业人员以及无业游民。这些弱势群体最容易受到市场机制的侵害,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各种社会矛盾。面对社会底层群体的呼声和渴求,各级国家机关如何作为?这实打实地考验着当政者的良心,也实打实地检验着人大的正义感、问政力量。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一)督促、支持行政机关,努力解决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时的渠道缺失、政策性阻塞问题;(二)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弱势群体平等的政治权利、平等的社会地位、平等的劳动分配、平等的公共服务、平等的司法保障;(三)监督地方财政增加预算,加快公共配套事业、公益福利事业,解决弱势群体面临的衣食住行、就业、医保、社保等燃眉之急。
在理论上讲,人民是社会之本、国家之主,但是,现在不少地方呈现出“强政府,弱民众”态势。面对这种状况,人大在确定行政效率与公民权利的价值排序时,必须有个正确定位:是保护公民权利优先呢,还是保证行政效率优先?笔者认为,保护公民权利属于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价值,是政府行为合法性的来源;而行政效率涉及的是具体的行政事务和工作业绩。两者在价值层面上具有天然的高低、主次之分,也是人大议事以人为本、还是以事为本的分野所在。人大要以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正为优先目标,在这个前提下,支持政府提高行政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但是,有的地方人大以发展经济是第一要务为由,紧紧配合政府重点、难点工作,如GDP增速、招商引资指标、征地办企规模、房屋拆迁进度等,作出具体的决议、决定,有的甚至“赤膊上阵”,“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人大这种工作方式,于理不妥,于法不当。
阐述人大议事的实体公正,还要深入探究“民意”这个问题。民意是公民意见、意愿和意志的统称。重视民意、收集民意、反映民意、实现民意,是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必须秉承的治国原则,也是人大工作的题中之义。当下,民意政治已初具形态,对国家机关的前期决策凸显出影响力。人大应增强对民意政治的敏锐性,把握主动。前不久,一些地方陆续出现了“群体事件”,这既表露出各种社会利益通过交锋以达到相对平衡的意图,也表明在构建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过渡时期,必须高度重视民意、及时解决民众对深层次利益的诉求。从形态分析,民意有“原生态”民意和真实性民意之别。前者是指未加整理的、初始状态下的民意,其中可能夹杂某些非理性的情绪;后者是指经过调查、整理和分析,较为科学、理性的民意。在人们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化的社会背景下,人大及其代表要善于将“原生态”的民意整合为真实民意,使之在国家权力机关得以审议、追究和落实。为此,人大代表要深入街头巷尾、田头村野,与平民百姓零距离接触、平等真切交流,以深刻理解和切身感受民意,并对“原生态”民意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提炼,抽象出人大的议案或作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运用国家权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从本质而言,公平正义的产生,始于宪法中公民权利的落实,源于国家机关权力的节制,基于政府公共服务的归位。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一书中论述道:在旧中国,“无公法、私法之别。国家对于人民,有权利而无义务;人民对于国家,有义务而无权利。”我们的国家经过60年的民主、法治洗礼,上述情况已根本改变。但是,在一些官员的潜意识中,还存在着“人民对于国家,有义务而无权利”的糊涂观念。故人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无忧后,民众开始追求更高的目标,要求当政者更加重视民众的内心世界、精神感受、人格尊严。而一些干部在推行工作时,只要百姓乖、听话、配合,而不顾百姓的正当利益和心理感受。这种情绪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要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必须解决官本位的问题,必须加强权力监督、抑制权力膨胀!各级人大要秉承公正,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尊严,严格监控行政、司法权力,切实鞭策行政、司法机关建立权力良性运行机制,使其忠实地履行事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得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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