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管好安置房
建好管好安置房
时间:2011-07-18 15:0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编者按: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是2010年初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一项议案。近一年来,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安置房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已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建设总量创历史新高。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我市安置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视察,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周 焱:
建设农民安置房,是妥善解决失地农民住房等问题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从这次视察和多次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我提六个方面的建议:
1、要积极探索集体土地国有化转制,依法尽快将农民安置房用地由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农民安置房要申领与商品房一样的所有权证书,必须将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建议结合城市化进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尽快将符合条件的现有农民安置房用地转为国有土地,为下一步安置房上市做好全面的基础性工作。
2、着眼城市长远发展,统一规划。首先,规划和用地部门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布局,把农民安置房建设纳入城市未来发展的统一考虑之中,避免安置房建设影响今后城市建设发展,进而因拆迁造成巨大的浪费和损失,避免二次拆迁(如:西园里、春潮村);其次,建设管理上要实行市区统一监管、联动监管,切实把农民安置房建设纳入政府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体系,确保施工安全和房屋质量。
3、妥善做好农民安置房权属登记,积极探索、逐步规范所有权流转,尽快制定和出台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的办法和标准,安置房的上市将对稳定本地区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只有让农民安置房上市交易,才能确保安置房小区的入住率。另外要积极探索和规范安置房所有权的有序流转,以盘活资产,致富农民,物尽其用。对其中的存量房屋,可以考虑以政府名义予以收购,作为定销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补充,也可限定价格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
4、积极探索建立由农民、村集体合理负担的维修基金筹措机制和物业管理新模式。
5、安置房的公建配套用房一定要及时足量到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能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按照每户0.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到位,以满足社区管理服务需求,也是为社区扁平化管理全覆盖打好硬件基础。因此,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对土地出让、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协调控制,落实新建小区(含安置房小区)社区办公服务配套用房。
6、新建住宅小区要及时组建社区居委会。要强化市(县)区政府属地管理的职责,对入住率超过50%的小区,要尽快组建社区居委会;对规模较小、入住率不足50%的小区,要因地制宜地调整社区范围,按照就近原则,及时纳入附近的村(居)委实施社区管理;对因入住率低等原因尚不具备组建社居委基本条件的住宅小区,通过探索建立社居委筹备组等方式先行管理,不留行政管理盲区,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蒋其鑫:
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参与了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对《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议案》实施情况的视察,实地察看了南长区、崇安区、滨湖区、北塘区安置房的建设进程及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还听取了市建设局关于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特别是听了吴建选副市长的发言,感觉到无锡市委、市政府对无锡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各区委、区政府对这块工作也是抓得很紧,而且是有成效的。
在2010年人代会上,包括我在内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就老百姓反映的拆迁安置房零过渡不到位等一系列拆迁安置问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管理的议案》。会前,我们做了较为详实的调研访问工作。在调研中,一些村民,特别是年纪大的村民反映,他们希望一拆迁就能住进安置房,不愿意在外过渡。一些人口较多的家庭也不愿租房,更希望拿到安置房。另外,我们对一些已住进安置房的村民作了物业管理的调研,村民反映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收不到物业费。调研中村干部和村民都反映,住进安置房多年,但如今两证都没有办。
议案递交后,市人大常委会重视,专门作了研究并重点督办。在整个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几次电话联系听取意见,最后书面告知办理情况。代表们对议案办理、督办情况是满意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尽快解决安置房建设滞后于拆迁的难题,二是统筹解决好安置房小区居民不愿交物业费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为住进安置房多年的居民办理两证的工作,四是根据有关政策并结合无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安置房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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