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时间:2011-07-18 16: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
——中央党校副校长陈宝生答记者问
■ 文 / 陈国裕
记者: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国内外都是一个热点问题。为了进一步澄清是非,解除疑惑,更好地理解和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请您谈谈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认识与判断。
陈宝生:讲到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我想先从政治体制的建立和演变说起,要用历史眼光来看我国政治体制的发展。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我把它概括为“建设”、“破坏”、“改革”。
所谓“建设”,就是我们党在经过28年的武装斗争后夺取了全国政权,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按照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理念,建立了我们基本的政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我们的司法制度。在新中国建立最初的十几年,这个政治体制的运行是健康的、顺利的,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是,它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陷,现在来看,这个体制里还有一些新中国成立前武装斗争时期革命根据地政治制度的遗存,同时,我们没有搞过社会主义,借用了当时苏联的一些做法,并且还残留着中国传统封建制度的一些影响。新中国建立初期的那些领导人、那些先驱们,为我们中国的发展创立了一个很好的制度框架和基础,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给我们留下了发展的空间。今天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和责备他们,他们尽了自己的历史责任,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第二个阶段叫“破坏”,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我们自己建立的政治制度受到了极大的破坏,最主要的是法制制度、民主制度受到了破坏,这既包括党内的,也包括党外的,包括整个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制度都遭到了严重破坏。
第三个阶段叫“改革”,就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政治制度、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了十年“文革”的惨痛教训,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开始了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
记者:我国的改革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全面改革,您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哪些主要进展?
陈宝生:我认为,政治体制改革走到今天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做了许多事情,其中一些确实是前所未有的,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第一,我们巩固壮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们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建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二,我们对党的领导制度做了重大改革,恢复和发展了党内民主,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任期制。在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我们也做了一系列改革,由原来的单一任命制到现在的任命制、选举制、竞聘制并存的干部选拔体制。
第三,我们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持续改革。这主要是为了改革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减少层次、减少机构、精干队伍、提高办事效率,到后来还主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考虑。我们的国家是一个情况相当复杂、基础相当薄弱、人口相当众多的国度,面临的问题太多,我们需要一个高效的政府适时地解决问题,追赶发达国家,我们耽误不起时间。
第四,我们有效地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的协商式民主制度。它的表现形式,一是干部的任免要经过民主协商。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各个层次的领导人都要经过我们党内各级组织的民主协商,经过和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经过和社会各界代表的民主协商,经过民主选举才能产生。其他类型的领导干部要经过民主推荐、公示、考察、票决等程序,才能走上领导岗位。二是重大决策民主协商。我们的重大决策都是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层层征求意见,形成初步的方案,然后又自上而下地征求意见,最后经过民主讨论才做出决策。在当代中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保证了重大决策再也不会发生一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三是重大事项民主协商。比如说,我们的三峡建设,那是经过了十几年的民主协商,最终由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决策的。这样一种协商式民主制度,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试验,已经基本成型。
第五,我们有效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记者:目前,有这样一种认识,认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陈宝生:正如我刚才讲到的,30多年期间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干了这么多大事,客观地说,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速度是不慢的。如果我们看一看西方各国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之后,以及这种制度巩固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我们这 30多年政治体制改革的速度是快的。所以,那种认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停止了、倒退了、滞后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而且,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滞后,有个客观标准的问题。国外一些人之所以总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了,是因为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把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当作唯一模式和固定尺度,中国再怎么改,只要不是按西方的路子走,就是不达标,就是滞后。中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这肯定是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正如中国的经济发展也有自己的特色和创造一样。判断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滞后,最根本的要看政治体制是不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从这30多年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和经济基础巨大而良性的变化来看,30多年来我国政治体制及其改革总体上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基础变化的要求的,这一点不容否认。
记者:那为什么总有“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议论呢?
陈宝生:产生这种看法我认为有两方面原因:一个原因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走到今天这一步,在我们的政治体制内部仍然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问题,还有一些具体制度和机制需要我们进一步改革。属于这方面的内容,是我们下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这个问题也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总的精神就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将会一如既往地积极稳妥推进,因为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我们没有停下来的理由,也没有放慢速度的理由。
产生这种误解的第二个原因,来自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基本内涵理解上的差异。我们所说的政治体制改革不是把我们原来所建立的制度推倒重建,不是完全照搬别人的东西,而是在原有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上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所谓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可以这样概括:一是巩固发展行之有效的。新中国建立以后的政治制度,其中的许多组成部分,经过长期的实践,对治国理政是有效的,比如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等,要继续巩固发展。二是补充完善欠缺的。就是我们原有制度里面考虑不周或缺少的,而实践发展又需要的内容,要加以补充完善。三是调整改革过时的。就是我们原来的制度里面有一些是传统社会制度留下的不适应现代社会的东西,也有从苏联借鉴甚至照搬的一些不适应国情的东西,还有我们自己搞的一些实验经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东西,这些都需要将其调整改革掉。四是学习借鉴别人的。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也要打开大门,学习当今世界在执政、治国、管理社会、推进民主建设方面一切有利于我们基本制度巩固、适应我们发展阶段的好的做法。五是探索创造自己的。就是要适应中国发展的需要,适应当今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需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样的原则,来探索创造一些新的形式,开拓一些新的内容。也就是说,我们也应在探索世界政治文明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巩固有效的,补充欠缺的,调整失效的,学习别人的,创造自己的,就是我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标就是走我们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形成我们自己的政治文明,即有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如果以这样的角度来评判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我想我们不会得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停滞了、速度放慢了、发生逆转了等等一些结论。总之,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又要积极稳妥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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