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次会议

关于无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关于无锡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时间:2011-07-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切实领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有效措施,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现将各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函报如下:
一、关于“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议案的决议”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专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贯彻落实审议意见:
(一)高度重视议案决议的推进实施。根据《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议案》实施方案和10个子计划目标任务,拟定了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拟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下设10个计划推进办公室,由分管市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组成。组织机构待市委常委会讨论后正式发文成立。同时,形成了《关于对“十二五”劳动者报酬与居民收入倍增的行动计划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制定了27 个市相关部门《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行动计划任务书》,明确了各部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和2011年度具体目标,并纳入到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近期将下达到各部门。10个计划推进办公室也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另外,建立市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无锡市劳动者报酬与居民收入指标监测体系的意见》(锡委办发〔2011〕37号)。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倍增计划》各项内容的落实。在实际工作,重点抓好产业优化升级、企业职工工资增加、扶持全民创业、社会保障全覆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民增收和拆迁安置房流转等七项重点计划的实施,抓紧拟定各项配套政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2011年重点制定和完善政策包括扶持服务业发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业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扶持创业、加强职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险、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加强全市人口调控、全面推进幸福农村建设等若干方面。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70元左右,增长12%,完成计划目标(12%),高于去年同期0.4个百分点;农民现金收入分别达到9170元左右,增长15%, 完成争取目标(14.9%),高于去年同期3.6个百分点。总体情况良好。
(三)加强监测,切实通过实施《倍增计划》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高度关注宏观环境的发展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尽可能减少物价上涨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每季度分析一次实施《倍增计划》的情况,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密切跟踪,加强预警, 定期做好分析研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二、关于《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草案)》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收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无锡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后,针对提出的三条修改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做了修改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保障功能。为体现地方法规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我们在“规划依据” 中增加了“《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08年)、《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2009年)、《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2010年)、《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2011年)、《无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2008年)、《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9年)”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在“规划原则” 中明确提出“创新融合,法治保障” 的原则。在“规划保障实施” 一章增加“加强法治保障”一节,提出“重点制定好《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等,健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强化太湖新城生态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了充分发挥太湖新城生态城建设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探索生态城建设”中明确提出“重点在太湖新城和锡东新城实施生态城建设示范工程”,在“示范工程”中,把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建设示范工程、太湖新城“清水流域”示范工程作为重点。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我们对整个规划进行了梳理,突出重点,对一般内容进行了精简。同时,对重点项目也和环保局等单位进行了论证,并作必要的调整。
三、关于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措施根据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意见相关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一)加快完善主体建设
根据《关于更大力度加快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三年(2010-2011)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以创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重点加快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健全多层次股权投资体系。大力引进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积极引导本地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投资基金, 加快完善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股权投资体系,实现从孵化期到成熟期“全过程”的跟踪投资服务。重点培育支持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和面向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
二是推进科技信贷加快投放。推动科技支行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扩大覆盖面;推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实现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全覆盖,充分发挥投贷结合优势,努力满足新兴产业投融资需求。在当前信贷规模偏紧的形势下,留足规模,创新产品,优化服务,加大对拥有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等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是加大创业板上市推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上市推进工作机制,出台《市政府关于推动无锡市区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11〕76号),围绕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努力推动更多市区企业创业板上市融资,力争实现全年15家企业上市的目标。
(二)提升两大平台服务能力
下一阶段,重点在提升两大服务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建设科技金融服务集团。推动市创投集团加快筹建华鑫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尽早开业,提升科技担保公司实力,增强创业投资的资本实力,加强投资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创新适合中小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建立严格的风险防范体系,推动“投、保、贷、管”金融服务体系快速形成,有效运转。
二是完善无锡产权交易所功能。推动无锡产权交易所积极拓展股权登记托管相关业务,开展股权转让见证业务。积极做好资金供需信息汇总工作,完善科技金融信息库建设,拓展科技金融服务对象和服务工具等方面的信息,为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
(三)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科技金融是新生事物,下阶段,我们将加大宣传推动、强化政策扶持、建立良好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其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推动。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科技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流程的再造,营造科技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强政策落实。2011年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加快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不断完善“银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推动建立创业投资风险机制,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体系,探索扩大风险补偿覆盖范围,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投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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