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次会议

关于全市市(县)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全市市(县)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草案)的说明

时间:2011-11-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今年四季度至明年二季度,我市将要进行市(县)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凝聚全市人民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 的智慧和力量,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无锡科学发展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市(县) 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全市市(县) 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今年四季度至明年二季度将提前对市(县)区、镇两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因此,在工作和时间安排上要加强协调,搞好统筹兼顾。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全省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应在2012年2月底前选举产生;县、乡两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总体上在2012年3月底前召开,县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设区的市新一届人大代表;设区的市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在2012年6月底前召开。依照上述规定,为了稳妥地做好市(县) 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充分听取了市(县) 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草案) 将我市市(县)区、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的产生时间规定在2012年2月底之前。各市(县)区、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总体上应于2012年3月底前召开。各市(县)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应依
法选举产生无锡市新一届人大代表。
(二)关于设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机构的问题。根据《选举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要设立选举工作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市(县)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卫国任选举工作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薛玉民、人代联工委主任陈良钢、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蒋达、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副主任戴建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蔡文煜、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孙振兴任选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各市(县)区、镇要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在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市(县)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新区工委负责组织和指导新区范围内的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