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次会议

关于批准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决定(草案)的说明

关于批准县级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决定(草案)的说明

时间:2011-12-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这次全市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应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根据修改后选举法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在选举新一届人大代表时,都需重新分配代表名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人口数分配。同时还规定, “县(市、区)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由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目前,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含新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按照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本市(县)区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分配,并已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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