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3次会议

关于补选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补选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情况说明

时间:2012-02-20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以来,省委对有关市的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出现了目前无锡等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不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情况。根据省委的有关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需将其选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考虑到目前无锡等市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没有出缺的名额,而分配在苏州等市选举的省直单位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有出缺的名额,因此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分配在苏州市选举的省直单位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出缺的一个名额,调整给无锡市,由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补选。我市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名额仍为62名。
根据以上情况,特提名无锡市人民政府代市长朱克江,为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补选。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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