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几点想法
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几点想法
时间:2012-05-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几点想法
■ 文 / 须 俭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文化产业视察,看了三个点,听了华博雅副市长关于文化产业的汇报,很受鼓舞,总的感觉这几年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成绩显著。利用这个机会谈几点不成熟的想法。
一是对实现文化发展目标的艰巨性要有足够的准备。2010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20亿元,占GDP比重为2.07%, 2014年要完成省确定的基本现代化指标,要求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达到6%,年均要增长40%以上,测算起来文化产业增加值要达到近800亿元。希望文化产业发展快一点,有必要,好理解,但对可能性要作点研究。一个产业的跨越式发展需要多方面的条件。从现实来看,文化产业的发展要受产业基础、城市能级、市民消费习惯以及产业热门指数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从产业基础来看,制造业是无锡的优势,盘子大,基础好。而我市的文化产业尽管近年来有较大的发展,但至今仍缺乏品牌和强项,文化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影响力有限。在现有条件下,能跟上制造业的发展速度已经不易,这已被“十一五”的实践证明。从城市能级来看,作为一个地级市,文化产业要素和商品的集散没有优势。从市民消费习惯来看,我市市民文化消费层次和水平偏低。从产业热门指数来看,文化产业为各地热捧,很难爆冷门异军突起。按照经济规律,一个产业,在统计口径不变的前提下,在既没有先机也没有特殊优势的情况下,短短四五年要实现GDP占比翻番是一件低概率的事。这样讲不是说要泼冷水,而是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要真正实现既定的目标绝非易事,需要奇迹的发生。而发生奇迹的前提和关键是要有一批项目的重大突破(包括引进国际国内文化巨头),以此来带动水平的重大提升和市场的重大拓展。对此要有足够的准备并付出加倍的努力。
二是要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道理。企业是市场主体。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依靠一大批企业。既要国有文化集团,又要外资和民营文化企业;既要大企业,又要小微企业。政府制定规划、提出发展八个重点产业、制定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是必须的,差别发展的思路也对,但是不要管得太细,不宜干预过多,重要的是提供宽松的环境,放低门槛,放手发展。产业发展往往是东方不亮西方亮,歪打正着的事也不少。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我市的一些文化园区、文化基地,牌子很响,但入驻的文化企业数量不多、档次不高,有的园区入驻企业数量还没有达到50%,实绩不明显,含金量还不够。这说明,我们的园区吸引力还不够大,产业集聚度还不够高。根据上海的经验,一个好的园区,至少要为入驻企业做好4个方面的服务: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经营咨询服务、高效灵活的金融支持和知识产权保护。政府要多做这方面的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底,又出台了《无锡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安排了一个亿的资金,方方面面的激励措施很给力。在实施政策过程中要严格程序,要最大限度提高这笔资金的效用,把钱用在刀口上,切实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三是要努力培育文化市场。市场需要培育,消费习惯需要引导。与长沙、成都等城市比,我市市民的文化消费水平较低。比如看演出,不少市民没有购票的习惯,往往是靠团购和赠票,一个重要原因是票价太贵,其次是缺乏买票看演出的文化氛围。《政策意见》中明确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引导文化消费。怎么用这笔钱,有点讲究。这笔钱的功能如果仅仅停留在支持多少场演出上是不够的。能否采取经济杠杆,用政府补贴与门售即低价票比重挂钩的办法,鼓励文艺团体和演出场所提高门售即低价票比重,因为门售不同于团购,它是真正的市场,实行低价票,就能让真正想欣赏演出的观众走进剧场,以此来培育市民的购票习惯和文化氛围,逐步培育壮大文化消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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