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总第207期

一起离婚案 触发代表“灵感”

一起离婚案 触发代表“灵感”

时间:2012-07-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一起离婚案
触发代表“灵感”
“双方当事人都已经年过六旬,他们没有原则性的分歧,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和导致矛盾日积月累,所以我建议他们先冷静一下,准备叫上他们的亲朋好友做工作。”5月14日下午,北塘区人民法院黄巷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来自辖区内的多名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冯朝昱第一时间向人大代表们通报了案件的下一步办理打算。
此次庭审旁听是北塘法院开展的一次人大代表“感知法庭”活动,本意是让人大代表对法庭工作增进了解,然而却取得了远超乎此的效果——触发了人大代表们汇聚合力、化解基层矛盾的“灵感”。
“基层矛盾的调解工作,我们也要参与”我也赞成促成他们调解,尽量不离婚。”听到法官打算下一阶段力促调解时,人大代表、双河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王彪当即提出,庭审过程中听出了女方的心结在于“好面子”,这桩婚姻还是有挽回余地的。
“当事人正好就住在我们双河社区,这样的基层矛盾,我也要参与调解。”王彪说,看见法官宁愿花大力气做调解,也不轻易判决离婚,让人深受感动。自己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愿意参与这起案件的上门调解工作。
为什么年过六旬的老夫妻,还要为离婚的事情闹上法庭?王彪说,自己第二天正好要在社区里开展党组织生活会,旁听完这起案件后,他立即决定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倡导和谐好家庭”,要让“家庭”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细胞稳定和谐。
“矛盾不见得有多大,早点儿解决早安心”北塘区人大内司委原主任朱维仁也旁听了庭审,他对承办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表示赞叹:“既表现出了法庭的威严,又掌控了庭审辩论秩序。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法官善于抓焦点矛盾,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这对于基层工作、社居委工作是很好的启示。”
“调处纠纷的技巧,对于民生案件很重要。”朱维仁说,基层居民中间不见得有多大的矛盾,但三天两头吵架肯定会影响居民生活的和谐度。现在老百姓想到了通过法律来解决矛盾,是公民素质提高的表现,也是普法教育的成果。但如果能早一点把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就更好了。
他对黄巷法庭的法官们发出了邀请——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上课,培训调解技巧。
“百姓还是希望尽量不判决,多多地沟通”在黄巷法庭进行的这次人大代表“感知法庭”活动,得到了山北街道综治科科长俞群的好评。她说,对于基层矛盾纠纷,事实上大多数老百姓希望尽量调解,尽量不判决,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她提出建议:“法院要经常到街道指导调解工作,街道也要多多加强和法庭的沟通。”
“基层力量愿意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这对于法院来说是利好消息。”座谈会上,北塘法院副院长黄家传当即进行了回应,下一步,将邀请社区居委会、街道、司法所共同参与这起离婚案的调解工作,争取化解双方的怨气,挽救这个家庭。
黄家传说,今后,黄巷法庭和北塘法院的其他业务庭将根据基层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提高双方合作、化解矛盾的能力。
座谈会中,已经是第二次走进法庭的北塘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周振华说自己感触很深,法官的素质与他20年前在某法庭看见的情况简直是天壤之别。□
(北塘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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