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总第208期

牢记责任使命 充分发挥作用 当好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牢记责任使命 充分发挥作用 当好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

时间:2012-09-29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 文 / 姚建华
  这次举行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主要是认真学习履行代表职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丰富我们的头脑,提升我们的素质,为发挥代表作用打下基础。
  长期以来,我市代表工作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创造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已成为我市人大工作的一大亮点,这方面也走在了全省前列。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代表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的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是新的《代表法》实施后首次按城乡人口同比例进行代表选举,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在结构上与以往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当选的代表中呈现出兼职的多、一线的多、来自两新组织的多等显著特点。面对这些新变化,如何更好地发挥代表的各自优势,提高大家的履职能力,既是换届后代表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常委会需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及时把搞好代表的履职学习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精心的谋划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这次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的形势任务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上来。首先,从我市发展面临的形势看,这次学习培训是市人大代表肩负历史使命的动员教育。当前,无锡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处在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尤其是面对今年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要顺利实现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的各项目标任务,有许多矛盾和困难亟待解决。作为新一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我们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有责任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目标,并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各位代表通过这次学习培训,认清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将政治热情转化为履职的自觉行动,合力推动无锡更好更快发展。其次,从法律规定的代表职责看,这次学习培训是新任代表开展履职的入门教育。《代表法》明确了代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同时代表履职还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在座的代表虽是各条战线的先进分子,但由于受个人专业知识和工作领域的局限,对如何做好人大工作、依法行使各项职权还不够熟悉。作为新当选的代表,这次学习培训可以说是大家参与地方人大工作的第一课。希望各位代表通过这次学习培训,尽快熟悉人大工作,掌握相关知识,进入角色,发挥作用。当然,代表素质、能力的提高,不是靠一两次学习培训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将把代表工作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丰富代表学习的形式和内容,创新代表履职的方法和途径,努力使代表工作更具特色,更好地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本次学习培训虽然仅安排半天时间,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我们既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孙庭兆同志作《地方组织法》、《代表法》辅导讲座,也邀请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副主任李建同志就如何提高代表工作水平作经验介绍,同时还安排了4位留任的市人大代表就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代表作用作书面交流。大家一定要珍惜机会,认真学习,用心领悟,力求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下面,我就当好人大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先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勉。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争做责任感强、使命感强的代表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履行好代表职责,真正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首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尤其是对新当选的代表来说,要尽快提高两个方面的认识。
  一方面,要提高对人大制度本质和内涵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这一制度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政权组织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组成。这一制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宪法规定,人大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就是要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因此,只有深刻认识到人大制度的本质和内涵,才能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另一方面,要提高对人大代表地位和责任的认识。宪法和代表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们对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是人大代表是依法选举产生的,其地位受法律保护,其职权由法律赋予;二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是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职务行为,这种职务行为受法律特别保障,必须得到一切组织和个人的尊重;三是人大代表所代表的是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而不能只关注原选区的利益和局部的利益;四是人大代表是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个人无权代表国家权力机关作出决定、处理问题;五是人大代表依法在本级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因此,代表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我们只有正确理解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把握了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争做履职认真、作用突出的代表

  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行使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从上面讲到的代表的地位和责任看,从当前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看,我感到作为人大代表要突出发挥好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要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发挥好建言献策作用。参与决策是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随着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党的重大决策、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决议决定,将会越来越多地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或提交人大常委会、人代会来审议,目的就是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我们每位代表要始终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来行使代表职责,紧紧围绕打造“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调研、视察、联系选民等活动,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要在推动转型发展上发挥好监督支持作用。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是通过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来实现的。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增强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当前,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多、困难多,我们每位代表要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的观念,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相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要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理念,通过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督促“一府两院”在推动发展中攻坚克难、做好工作。
  三是要在密切联系群众上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群众,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种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发挥得好,既可以提高基层群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又可以使党委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我们每位代表要在大力宣传、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委决策部署的同时,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广泛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群众疾苦、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增强工作合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要在践行社会责任上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我市新一届400多名人大代表,应该说既是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又是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们每位代表要时刻铭记代表身份,增强代表意识,做到既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又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坚持勤勉履职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和优势,带头创新创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社会文明进步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要坚持从严要求,争做人民称赞、社会称颂的代表

  要当好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并真正赢得人民的称赞、社会的称颂,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磨练自己。
  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我们要当好一名称职的代表,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尤其是民主政治建设理论,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以及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丰富头脑,开阔思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不断提高运用理论改造世界观人生观、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恪尽职守,积极行使代表法定职权。人大代表不是荣誉称号而是国家职务,是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当好一名称职的代表,就不能把代表职务当作一种“政治待遇”或经商“名片”,而要认真行使好代表职务,发挥好代表作用。人大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之内无论是人代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代表都有执行职务的要求。每位代表要努力做到恪尽职守,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履职活动,通过行使好自己的法定职权,力争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切实用自己的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是要摆正关系,力求放大依法履职成效。代表职务的政治性很强,我们要当好一名称职的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中要注意摆正几个方面的关系,争取放大而不是削弱履职的实际效果。一要摆正集体行使职权与代表个人履职的关系。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行使职权的原则,要通过每位代表认真履职,着力提高集体权力行使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坚决防止个别或少数代表以人大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二要摆正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人大代表享有法定的特别保护权利,但也必须履行法定义务。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时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优先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做到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三要摆正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的关系。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每位人大代表既要依法行使好代表的职权,又要主动地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汇报行使职权的情况,接受人民的监督。四要摆正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是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这就要求代表必须以执行代表职务为重,以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为重,当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本职工作出现矛盾时,应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五要摆正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我们市人大代表是由间接选举产生的,每一位市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既要忠实地代表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又要立足全市大局,善于在局部与全局中找准结合点,从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全市人民整体利益出发,妥善地处理好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关系。这是代表的责任所在,也是依法履职的必然要求。
  总之,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我们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加快建设“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在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班上的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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