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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8日  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永良

时间:2013-01-08 [ ]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情况

    201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带领全市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立足职能融入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工作举措,主动服务无锡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21人,提起公诉1409人。依法起诉了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的冯嗣荣集资诈骗案。围绕市委关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部署,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77件230人。审查起诉了顾昀丹等人假冒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案。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开发区检察院在无锡物联网研究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宜兴市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室,护航企业自主创新的做法被《人民日报》刊登报道。
    着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创新服务举措,建立“530”企业工作联系点、上市公司工作站和非公经济检察维权服务中心,召开“问需于企、服务发展”座谈会,主动服务企业,促进健康发展。探索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速办理,通过办案积极帮助挽回经济损失。改进执法方式,依法妥处涉企案件,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问题牛肉”、假酱油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从快批捕99人、起诉134人。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件,查办“问题牛肉”案件背后渎职犯罪的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健全完善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机制,受理群众来信1385件、来访2744人次。开通“12309”无锡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市纪委、市中级法院等16家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受理来电569条,化解的首起电话信访案帮助信访人获得经济赔偿21万元。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54件,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获得合法劳动所得130余万元。加强控申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3个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6个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593件8332人,批准逮捕4591件6743人,批捕人数同比上升1.2%,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733件13664人,提起公诉8514件11699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3.2%。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黄赌毒”等犯罪,提起公诉1269人。依法批捕起诉了涉毒数量高达12.8公斤的郑海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快捕快诉,增强打击犯罪的震慑力。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老年犯、未成年犯,依法实行轻缓处理,决定不批捕1568人、决定不起诉201人。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突出查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7件127人,大案率为100%,其中科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9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75万余元。市检察院依法查办了原无锡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孙建源涉嫌私分国有资产40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5件35人,人数同比上升9.4%。不断完善法制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预防工作模式,职务犯罪危险源点查控机制被列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省推广。积极参与9个总标的35.5亿元的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638次,建议有关部门对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应处置。协助组织全市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行业单位9380人次到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失一时、毁一世》短片在全省检察机关廉政宣传短片评选中获一等奖。两级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均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组织开展刑事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共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8件、撤案86件。依法追加逮捕264人,追加起诉551人,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39件次。市检察院追诉的王雷贩卖毒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继续推行对另案处理人员的信息跟踪和动态监督,督促将28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对所有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实行侦查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起诉书、法院判决书“三书”对比审查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抗诉18件。加强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对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2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份。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行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监控联网,健全监所检察工作巡察制度,定期对监管执法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依法对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4830人进行监督,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170人提出否定意见。查处全省首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减刑案。推进规范化检察室创建工作,全市7个驻所驻监检察室均被评为二级以上规范化检察室。
    (三)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坚持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社会责任,积极推进风险研判、管护教育、特困救助等7个重点项目,促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注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或激化矛盾的重大敏感案件开展风险研判,对其中420件发出预警。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291件。强化矛盾纠纷的和谐调处,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情形的释法说理工作,真正把执法办案过程变为化解矛盾的过程。深入推进检调对接,积极开展刑事和解、民行和解以及涉检信访息诉和解,共办理和解案件448件。强化信访积案的清理化解,扎实开展“抓源头、化积案、保稳定”专项活动,落实领导包案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和重信重访案件42件。探索检察信访情绪疏导机制,聘请心理专家参与接访,对需要心理帮助的上访人开展情绪疏导,有效避免矛盾激化。
    注重参与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平等保护涉罪外来人员诉讼权利,联合社会力量开展管护教育工作,新建管护教育基地8家,接纳符合条件的涉罪外来人员205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对我市开展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工作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工作,向108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61.1万余元,并逐步形成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社会帮助于一体的“四助”长效机制,市检察院助推出台《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被评为“江苏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452名重点对象的矫正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配合开展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
    注重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对社会稳定形势、重要敏感案件、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研判,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隐患,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报告95份,领导作出批示45次,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3次。其中,反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情况的材料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先后就网吧的规范管理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144份。严厉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诈骗、赌博、贩卖枪支等犯罪,着力净化网络环境;出台涉检网络舆情《处置办法》,健全涉检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扎实开展“法律志愿服务五大行动”,积极推进“法治无锡实事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检察联络员为主体的基层工作网络,发挥其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作用,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四)主动推进工作试点,全力对接修改后诉讼法的实施
    主动应对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带来的挑战,成立对接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围绕涉及检察工作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试点,先后制定试点性规定5项,与公安、法院会签文件13份。
    围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抓好对接。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新规定,健全基础信息实时查询平台,努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健全刑罚执行变更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制定操作规程,对刑罚变更的实体和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针对简易程序案件全部出庭而导致工作量大量增加的实际,会同公安、法院建立集中受案、集中公诉、集中庭审“三集中”模式。优化庭前会议程序,提高诉讼效率。拓展民行法律监督新载体,探索建立社会公共利益调查机制,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刑事附带环境公益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围绕保障合法权益抓好对接。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出台工作办法,对58名捕后在押人员进行审查,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53人建议有关部门变更强制措施,有效防止了不必要羁押的发生。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机制,聘任69名社区矫正工作者、教师等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93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无锡职教园在校学生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等作用,着力预防青少年犯罪。
    围绕规范执法行为抓好对接。联合公安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故意杀人等5类重点案件,实行侦查阶段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随案移送。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加强联合会商等途径防范非法取证行为。推进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出台使用管理规定,发挥司法警察的保障作用,落实管用分离、看审分离、审录分离制度,规范办案工作区的运行管理。相关经验做法在第三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五)不断深化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力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基
    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深化思想作风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牢固树立“五个意识”、自觉坚持“六个并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热潮,进一步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聚人心、陶冶情操、鼓舞斗志的作用,宜兴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执法作风。围绕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7个集体、8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深化领导班子建设。全面落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三宽四有”为标准,注重提高领导干部谋划检察工作、驾驭复杂局面、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两级检察机关140名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发展难题。积极争取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和支持,调整充实两级院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加大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落实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报告工作制度,对3个基层院班子履职情况进行了巡视。2名检察长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长”。
    深化队伍素能建设。健全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检校合作,建立检察职业导师制,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坚持专家导训、竞赛促训、演练强训,聘请11名专家担任咨询委员;举办公诉辩论对抗赛、书记员技能比武等各类比赛11场,参赛干警达593人次;组织集中冬训、新进人员培训等各类培训班29期,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无锡检察代表队在全省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技能大赛中获团体一等奖,惠山区检察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团队”,并荣获全省“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奖。加快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步伐,全市共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名、全省检察专门人才33名。
    深化自身监督制约。发挥案管中心的监督管理作用,全程监管各类案件15986件,考评案件2585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组织专项检查,促进提升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水平。完善网上内部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执法监察、检务督察、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及防控,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检察干警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视察评议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27件建议和提案、转交的1件案件,均按期办结并及时反馈。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拟不起诉案件、拟撤销案件等124件“七类情形”案件进行监督告知,对符合条件的4件案件启动监督程序。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建立官方微博、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基层院“四化”建设。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挂钩联系、部门对口帮扶等制度,加强日常指导、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发挥全国首批“四化”建设示范院的典型引领作用,不断巩固基层检察院创建成果。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的要求,不断完善业务、队伍、事务的内部科学管理体系。我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的高度评价。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制定“十二五”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积极研发检务管理系统,有效服务办公办案。
    我们深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加强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还比较缺乏,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检察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检务保障水平有待提升等等。我们将采取有效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四个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义,更加有力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处理好服务发展和自身发展、强化监督和接受监督、法律效果和综合效果、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等关系,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牢牢把握服务大局的职责使命,更加有力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完善服务举措,为加快打造“四个无锡”,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走在苏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更加有力地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稳健发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保障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牢牢把握公正廉洁执法的核心要求,更加有力地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管理、执法考评、执法公开以及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程动态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大管理科学化推进力度,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牢牢把握理性创新的基本原则,更加有力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把握方向、优化路径、突出重点。继续深化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等既有创新项目,加强对潜在创新项目的调研论证和总结推广,使检察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六是牢牢把握固本强基的根本任务,更加有力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能。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推动基层检察院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力争先,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为无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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