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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2013-01-08 [ ] 浏览次数:


    新一届人大财经委员会成立半年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积极工作,努力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加快打造“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体现作为、作出贡献。
    一、围绕中心,积极履职,努力策应经济发展要求
    面对去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遭受严重困难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及时出台一系列的决策措施,着力稳增长、促转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策应市委重大决策,要求人大各工作机构努力工作,尽心履职,共克时艰,共推发展。
    针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22名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无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制定出台《关于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决议》,助推市委、市政府决策落实,促进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决议(草案)》由我委负责起草。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提案代表意见掌握其真实诉求,到市发改委等10多个政府部门调研、召开企业家人大代表座谈会和金融界负责人座谈会掌握真实情况,还征求市(县)区人大、政府职能部门、市人大各部门意见,并按主任会议要求,对决议草案反复推敲、数易其稿,突出强调把加快实体经济发展作为稳增长的首要任务,把转型升级作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根本举措,把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放上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服务、有效实施。《决议(草案)》经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决议》的出台,不仅体现了人大依法履职,也回应了市委市政府决策、代表建议和基层呼声,更有效地把党委、政府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全民要求,用人大决议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强化市委重大决策、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
    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有力支撑,市委市政府确定去年为“项目建设年”。对此,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将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列为履职之初的首个专题视察议题,并责成我委承担前期准备工作。对此,我委从客观反映项目进展、存在问题和推动建设进程出发,分别选取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商业服务项目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作为视察点,以全面反映工作现状;通过组织代表发言、提出“要正确处理建项目与促转型的关系,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正确导向;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有效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的合力;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扎实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等建议,反映我委主张、实现工作推动。既确保了专题视察活动的圆满成功,又有效地彰显了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着眼长远,关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支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鲜明态度。
    二、科学筛选,提前介入,努力提升参与立法水平
    地方立法,是无锡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心所在,也是我委履职的依托所在。半年来,我委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在立法工作上主要做了两件事:
    一是科学提出立法建议。我委贯彻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少而精、要管用、重实效”立法原则,围绕经济社会中的热点和重点,及时征询有关部门财经立法意向,科学选取项目,提出立法建议。根据当前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条例》确定为财经立法的首位任务,以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无锡经济转型升级进程;根据诚信体系建设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和无锡信用信息管理已具备的基础,把《无锡市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的制订作为本届人大财经创制性立法的重点,藉此促进无锡信用信息管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推动无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变化发展了的要求,把修订《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和《无锡市实施<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办法》,列作修法项目,以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和推动旅游业发展提增水平。
    二是科学介入立法工作。去年我委承担了《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的立法初审任务。我委按照提前介入、有效把握的思路,先后组织召开了由人大财经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发改委、法制办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立法计划,厘清立法意图;组织到有相同立法的兄弟城市学习考察,吸收先行经验;在符合上位法的基础上,支持探索编制功能区实施计划,注重彰显无锡立法特色和立法实效。目前,《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实施。通过这一立法,将我市在发展规划工作上的成功做法提升到了法律与制度层面,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更有效地确保我市发展规划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更积极地引导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功能区实施计划的纳入,更为无锡作为生态环境脆弱、资源约束较强的城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关系,实现集约发展、集聚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抓住重点,认真审查,努力加强计划预算监督
    对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是财经委的基本职责。切实增强审查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审查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据此,我委将研究把握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审查工作的重点,注意提升审查监督的水平。
    (一)加强计划监督。在初审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时,我委注重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围绕经济运行态势进行跟踪分析,重点针对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实体经济发展受要素制约、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等问题,提出加大产业投入、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改善民生、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等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批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提供了决策支持。在本次会议前,依法对无锡市201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审查时,充分肯定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幅回落的条件下,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全市上下攻坚克难、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企稳回升的成效;客观指出尚存的“企稳回升基础不稳、实体经济运行困难、收支平衡挑战严峻、‘两型社会’建设任务艰巨”等问题;相应提出了扶持实体经济、坚持创新转型、扩大投资消费、持续改善民生等意见建议,为本次会议审议和批准2012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3年计划草案,做了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
    (二)加强预算监督。年中,我委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的要求,跟踪监督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重点建议财政部门,一方面加大对预算执行的检查监督,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国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财税政策的新变化,密切关注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额双上升的新动向,切实增强财政及金融抵御风险的能力。年末,市政府提出了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我委经过深入调研认为:由于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影响,财政收入下降,调低年初人代会确定的预算目标,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我市实际,能确保收支平衡,有利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出了“建议常委会予以批准”的意见。同时要求财税部门从实际出发,既应收尽收、又防止收过头税,既注重收入目标完成、更注重做实财政收入。同时,要求财政部门为实施全口径预决算作好基础准备。年底,我委从部门预算入手,在对12个单位、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就科学编制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提出意见,建议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坚持厉行节约,支出重点要向民生改善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倾斜;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把专项资金用好、用活、用出成效;密切关注财税政策新变化,切实增强财政防范风险的能力;强化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搞好财政预算安排,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学习,建章立制,努力探索自身建设新路
    针对财经委新同志较多的实际,我委注意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有效履职的前提条件,注意从加强学习抓起,从建章立制做起,致力形成财经委有序运行的格局。
    首先把加强学习放上重要位置。通过参加代表培训、请人大财经委老领导传授经验、组织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养,增强岗位适应能力;其次把建章立制作为重要手段。进一步明确了《无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建立了每年四次的财经委员会例会制度,明确开展调研、考察等要求,立足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第三把加强沟通联系作为有效途径。注意发挥财经委员会成员和财经专业组成员的作用,建立起与相关部门、有关行业及基层单位的联系机制;通过召开全市人大系统财经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专题考察活动等,建立起与各市(县)区人大财经口联系机制;还采取与省人大、兄弟省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对口部门、市(县)区人大财经工委的沟通联系、去兄弟省市学习考察等形式,形成了广泛联系、互相学习、推动工作、提升水平的沟通机制。
    从总体看,新一届人大财经委建立时间不长,工作还处在摸索、提高阶段。2013年,我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学习新知识、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努力为人大有效履行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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