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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拆迁房档案注销的建议

关于及时办理拆迁房档案注销的建议

时间:2013-01-31 [ ] 浏览次数:

  自房屋限购政策出台以来,银行对房贷客户的住房档案查询极为严格,严禁向购买第三套住房的客户发放贷款。由于部分房屋拆迁公司不及时办理拆迁房的档案注销工作,导致已拆迁掉的房屋仍在拆迁安置户名下,造成安置户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被银行认定为购买第三套住房,失去贷款资格。例如,原我区塘南路104~105号大楼已于2008年拆房,但拆迁公司至今未办理拆迁房注销工作,影响了拆迁户办理购房贷款的权益。因此,建议拆迁办督促有关拆迁公司及时办理拆迁户的档案注销,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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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