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总第216期

人大派出机构工作有待创新推进

人大派出机构工作有待创新推进

时间:2014-01-0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编者按:人大派出机构是近年来人大建设中的一个新兴事物,也是人大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市各级人大都颇为关注。本期刊物选登两位基层人大工作者的文章,以飨读者。
人大派出机构工作有待创新推进
■ 文 /袁金英
各地人大派出机构设立以来,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常委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服务人大代表、服务常委会工作、服务地方发展,在探索政府实事工程的民主决策途径、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推进拆迁安置房建设和物业管理等民生实事等方面发挥作用,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不断畅通人大派出机构与人大代表之间、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渠道,畅通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参与渠道,畅通代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奉献社会渠道,民主渠道不断拓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持续推进。
然而,人大派出机构在实践中面临不少困境,这也是各地的共性问题。
一是人大派出机构的职能定位尚不明确。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但是对其组织体制、工作职权等都缺乏具体规定。人大派出机构除了服务代表外还可以开展哪些工作?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来行使这些职权?各地都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况,只能在很笼统的总原则下各行其是、各想各招。比如对辖区内预算监督,有的由人大常委会指派内设工委越级审查监督,有的由人大常委会委托派出机构进行审查监督,有的由人大派出机构以召开政情通报会的形式参与监督,有的干脆就听之任之、完全放弃监督。
二是人大派出机构的组织建设亟待推进。首先,人大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其次,人大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难以得到保障。由于机构改革和行政编制调整,基层人大办公室无编无岗,大部分只能通过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来处理基层人大日常工作事务,但由于身兼多职,很难保证足够的人大工作时间和精力。再次,开发区人大派出机构地位尴尬。由于开发区职级较高,而人大派出机构级别大都相当于开发区下设的职能部门,形成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职级倒挂,而且开发区财政预算一直游离于人大监管之外,监督存在很多难点。
人大派出机构是个新生事物,建议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人大派出机构建设。
进一步明确派出机构定位职责。有立法权的省、市人大要尽快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明确人大派出机构的定位、职责及具体工作内容、形式和程序,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人大派出机构的授权。各人大派出机构要正确处理好与人大常委会及其内设工委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与派驻区域党工委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与办事处之间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支持,积极为人大常委会工作和代表活动提供服务,有效发挥好人大派出机构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派出机构的领导。人大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人大派出机构工作作为一项正在探索和实践的新课题,更加需要党委的关心和支持,更加需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协调。一要加强计划导向。将人大派出机构的年度工作安排直接纳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二要加强沟通联系。在坚持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的基础上,促进内设工委与派出机构的互动,在调研、视察等方面开展双向合作。三要加强工作授权。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审议某一专项工作时,可以授权派出机构对该项工作在派驻区域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建议意见;也可以授权派出机构对派驻区域重点工作进行审议、评议,并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四要加强工作保障。要将人大派出机构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设备,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加强派出机构的组织建设。一要配强队伍。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关心,促使各派出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及时调整配备到位。要促进人大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加强人大干部在派出机构与人大机关内部的双向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二要健全机构。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人大工作意见的精神,积极争取各基层人大办公室的全面恢复设立,对暂时无法马上设立办公室的,要尽快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人大工作。三要理顺体制。慎重研究开发区人大派出机构的科学设置和配备,解决监督倒挂、代表小组与派出机构不对应等问题。
进一步发挥派出机构的整体作用。一要抓好学习培训,采用举办培训班、交流考察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知识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派出机构自身的依法履职能力和履职积极性。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履职激励表彰和监督制约、代表建议办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等各项工作制度,使人大派出机构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要重点服务代表,强化代表联系工作,活跃代表活动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提高代表活动实效。要坚持以往成功做法,依法、审慎开展评议监督的同时,在实事工程监督、预算监督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四要发挥桥梁作用,通过广泛联系选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开展人大宣传,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为常委会各项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当好沟通地方党委政府与市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为推进辖区依法行政、促进民生改善等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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