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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将矽肺病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救助范围的建议

关于要求将矽肺病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救助范围的建议

时间:2014-02-17 [ ] 浏览次数:

二十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大背景下,我市许多乡镇兴办了大量石矿、石英砂厂。这些企业在当时对村级、乡镇经济发展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职业认识的滞后和劳动保护工作的不到位,造成了许多在企业工作过的村民患上了矽肺病,目前年龄最大的80多岁,最小的40岁左右,而且大部分患者从原来的一期矽肺上升到二期、三期矽肺。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病率越来越高。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患病人数达数千人,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
一旦患上矽肺病,这些村民不仅不能劳动,而且需要长年吃药治病,一年花费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大部分患者都是中年人,既要赡养父母,又要供子女上学,经济负担沉重。尽管村级给予一定的补贴、当地政府对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救助,但难以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因病致贫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家庭越来越多,要求医疗保障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为此,建议人社或卫生部门,将矽肺病列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救助范围,并按照矽肺级别明确相应的年度最高救助标准,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逐步加大保障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好无锡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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