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农民所需所求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关注农民所需所求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时间:2014-05-1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我市农民增收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促进农民增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农民增收工作,今年又把这一议题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4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3月中旬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党组成员马志相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农业和农村专业组成员,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分别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等地,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民家中,实地了解各地农民增收情况,并与基层干群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召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农委、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交流探讨共同做好农民增收工作。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政策意见,去年又下发了《无锡市2013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行动要点》,建立健全“三农”投入增长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增收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推动农民增收,实现了农民收入在较高水平上的稳步增长。我市农民纯收入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绝对值从2003年的6329元增长到2013年的20587元,平均年增长率12.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9:1,在苏南地区中最优,是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收入比最优的地级市之一。
二、基层关注的问题
我市农民增收工作成效显著,但当前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仍然很多,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依然很大。调研中,基层干群关注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关注问题一:农民收入水平差距问题。调研中普遍反映,农民收入的平均数不能代表大多数,全市仍有45%的农民收入水平低于平均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任重道远;涉农镇(街道)之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差距较大,最高的达31279元,最低的仅为16329元,差距近一倍;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之间差距明显,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38999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20587元,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达30.7%,而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转移性收入仅占8.2%。
关注问题二:农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我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达到农 民总收入的72%,其他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占比则相对较低,如财产性收入占比仅4%,这一结构性问题造成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加大。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缓慢,企业经营困难,我市又处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时期,加上大多数农民自身素质和就业技能不高,大部分就业岗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导致农民失业风险远高于城镇职工,农民单纯依靠工资增长来实现持续增收空间不大。房屋是农民的最大资产,同时又是助农增收最具潜力的部分,目前我市冻结了农民改、重建农村住宅,许多农民自建房破旧不堪,既影响了农村环境面貌,又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也制约了我市发展乡村旅游;同时我市农民安置房目前仍不能上市交易,导致农民的房屋财产成为“沉睡资产”。
关注问题三:失地农民保障水平偏低。基层普遍反映,我市被征地农民政府保障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失地农民的养老金标准为每月610元,仅比最低生活保障线多了10元;农村因病返贫、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生活艰难等现象比较突出;加之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医疗和教育支出普遍较高,致使这部分老弱病残农民生活相对比较困难,亟需各级进一步加大政府保障和社会救助力度。
关注问题四:农业经营助农增收乏力。一是当前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对于农民而言,进入门槛高,限制了普通农民参与现代农业的生产与经营,加上目前本地农民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弱了农业对本地农民的增收效应;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比较困难,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过小、产品层次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农产品市场低迷,特别是受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冲击,一定程度影响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关注问题五:农民就业创业瓶颈较大。由于农民自身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职业技术技能,在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大多数农民自身经济基础较薄弱,缺乏创业资金,再加上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创业成功率降低,难度和风险加大;部分农民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在经济条件改善后,宁愿从事轻松但收入低的工作,也不愿从事企业一线虽报酬较高但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关注问题六:村级集体经济亟待增强。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市仍有市级重点扶持的经济薄弱村80个,还需花大力气整合农业、工业、文化、旅游、生态等资源,开拓壮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与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和收益水平不高。二是农民安置房小区大多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较差,特别是消防设施不达标、安保设施不到位、停车位设计不足、露天健身器材与实际居住人口不匹配等问题突出,同时随着城市管理工作下移,村(社区)承担的各类事务多达60多项,导致这部分社区日常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资金投入压力日益增大。
三、几点建议
以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步伐;二是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孵化带动作用,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挖掘农业要素集聚和创新效应;三是进一步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拉长农业增收产业链,建立和培育农副产品销售和市场体系,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四是进一步提高本地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参与程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切实增强农民经营性收入比重。
以壮大村级经济助推农民增收。村级经济是农民增收的“贴肉布衫”。要坚持强村富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开拓村级经济发展途径,通过对村集体资产改造提升,盘活村级集体资产,整合村级优势资源,实施抱团和联合发展,不断增强村级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要大力开展幸福镇村争创活动,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使资金、人才、土地等各种要素资源流向农村,形成促农增收的强大合力。积极探索农民房权换股权,规范管理社区股份合作社,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加大力度扶持经济薄弱村,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增强经济薄弱村的自身发展后劲。
以扶持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完善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充分挖掘多种形式的就业岗位,及早研究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创新担保方式,完善农村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加强农民创业资金扶持,落实对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发展适合农民就业创业的种植、养殖等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提高农民培训实效,促进农民上岗就业。
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领农民增收。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三农”扶持政策,形成强农惠农富农的长效机制;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规范土地流转交易,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使农民获得更多土地收益;重视研究农民安置房上市流转政策,合理确定安置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标准;积极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以各种生产要素参加各类富民合作组织,以“股”生财;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民增收工作议事机制,为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以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农民生活水平。针对农民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的问题,建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具体研究,落实相应措施,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一是加快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出台,不断提高失地农民养老标准。二是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稳步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12类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特别要提升医保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返贫。三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而相对失去了靠开发资源发展机会的村和个人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偿。通过政府加大对农民的保障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农民贫富差距水平。
以完善新型社区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新型社区管理,着力提高拆迁安置人员在新型安置社区的归户率,理顺户籍管理、利益分配、民主权利等各种关系,维护好、发展好城镇“新市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快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推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高标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布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事关新型社区农民(居民)切身利益的就医、子女入学等基本生活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促进农民增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农民增收工作,今年又把这一议题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4月份常委会会议审议。3月中旬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峰枫、党组成员马志相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市人社局等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农业和农村专业组成员,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分别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等地,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民家中,实地了解各地农民增收情况,并与基层干群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组织召开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农委、财政局、人社局、统计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交流探讨共同做好农民增收工作。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政策意见,去年又下发了《无锡市2013年促进农民增收工作行动要点》,建立健全“三农”投入增长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增收的各项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推动农民增收,实现了农民收入在较高水平上的稳步增长。我市农民纯收入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绝对值从2003年的6329元增长到2013年的20587元,平均年增长率12.5%;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9:1,在苏南地区中最优,是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城乡收入比最优的地级市之一。
二、基层关注的问题
我市农民增收工作成效显著,但当前制约农民增收的因素仍然很多,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依然很大。调研中,基层干群关注较为普遍的有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关注问题一:农民收入水平差距问题。调研中普遍反映,农民收入的平均数不能代表大多数,全市仍有45%的农民收入水平低于平均水平,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任重道远;涉农镇(街道)之间的农村居民纯收入差距较大,最高的达31279元,最低的仅为16329元,差距近一倍;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家庭收入之间差距明显,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收入38999元,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仅为20587元,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中转移性收入占比达30.7%,而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中转移性收入仅占8.2%。
关注问题二:农民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我市农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较高,达到农 民总收入的72%,其他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占比则相对较低,如财产性收入占比仅4%,这一结构性问题造成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加大。当前宏观经济发展缓慢,企业经营困难,我市又处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时期,加上大多数农民自身素质和就业技能不高,大部分就业岗位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导致农民失业风险远高于城镇职工,农民单纯依靠工资增长来实现持续增收空间不大。房屋是农民的最大资产,同时又是助农增收最具潜力的部分,目前我市冻结了农民改、重建农村住宅,许多农民自建房破旧不堪,既影响了农村环境面貌,又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也制约了我市发展乡村旅游;同时我市农民安置房目前仍不能上市交易,导致农民的房屋财产成为“沉睡资产”。
关注问题三:失地农民保障水平偏低。基层普遍反映,我市被征地农民政府保障水平偏低。目前我市失地农民的养老金标准为每月610元,仅比最低生活保障线多了10元;农村因病返贫、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及零就业家庭生活艰难等现象比较突出;加之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医疗和教育支出普遍较高,致使这部分老弱病残农民生活相对比较困难,亟需各级进一步加大政府保障和社会救助力度。
关注问题四:农业经营助农增收乏力。一是当前以科技创新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对于农民而言,进入门槛高,限制了普通农民参与现代农业的生产与经营,加上目前本地农民直接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弱了农业对本地农民的增收效应;二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加快推进比较困难,农产品加工企业普遍规模过小、产品层次较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农产品市场低迷,特别是受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冲击,一定程度影响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关注问题五:农民就业创业瓶颈较大。由于农民自身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职业技术技能,在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大多数农民自身经济基础较薄弱,缺乏创业资金,再加上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创业成功率降低,难度和风险加大;部分农民存在“小富即安”思想,在经济条件改善后,宁愿从事轻松但收入低的工作,也不愿从事企业一线虽报酬较高但劳动强度大的工作。
关注问题六:村级集体经济亟待增强。一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全市仍有市级重点扶持的经济薄弱村80个,还需花大力气整合农业、工业、文化、旅游、生态等资源,开拓壮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与经营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集体资产增值保值和收益水平不高。二是农民安置房小区大多硬件基础设施配套较差,特别是消防设施不达标、安保设施不到位、停车位设计不足、露天健身器材与实际居住人口不匹配等问题突出,同时随着城市管理工作下移,村(社区)承担的各类事务多达60多项,导致这部分社区日常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资金投入压力日益增大。
三、几点建议
以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向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步伐;二是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孵化带动作用,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挖掘农业要素集聚和创新效应;三是进一步加快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拉长农业增收产业链,建立和培育农副产品销售和市场体系,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四是进一步提高本地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参与程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切实增强农民经营性收入比重。
以壮大村级经济助推农民增收。村级经济是农民增收的“贴肉布衫”。要坚持强村富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积极开拓村级经济发展途径,通过对村集体资产改造提升,盘活村级集体资产,整合村级优势资源,实施抱团和联合发展,不断增强村级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要大力开展幸福镇村争创活动,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使资金、人才、土地等各种要素资源流向农村,形成促农增收的强大合力。积极探索农民房权换股权,规范管理社区股份合作社,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加大力度扶持经济薄弱村,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增强经济薄弱村的自身发展后劲。
以扶持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增收。进一步完善农民就业服务体系,充分挖掘多种形式的就业岗位,及早研究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创业服务体系,创新担保方式,完善农村小额担保贷款机制,加强农民创业资金扶持,落实对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发展适合农民就业创业的种植、养殖等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提高农民培训实效,促进农民上岗就业。
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领农民增收。加大对“三农”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三农”扶持政策,形成强农惠农富农的长效机制;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规范土地流转交易,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使农民获得更多土地收益;重视研究农民安置房上市流转政策,合理确定安置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标准;积极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以各种生产要素参加各类富民合作组织,以“股”生财;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全市农民增收工作议事机制,为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以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农民生活水平。针对农民转移性收入占比较低的问题,建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具体研究,落实相应措施,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一是加快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出台,不断提高失地农民养老标准。二是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捐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低保标准稳步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等12类困难群体救助标准,特别要提升医保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返贫。三是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对因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而相对失去了靠开发资源发展机会的村和个人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偿。通过政府加大对农民的保障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缩小农民贫富差距水平。
以完善新型社区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新型社区管理,着力提高拆迁安置人员在新型安置社区的归户率,理顺户籍管理、利益分配、民主权利等各种关系,维护好、发展好城镇“新市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快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推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高标准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布局,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事关新型社区农民(居民)切身利益的就医、子女入学等基本生活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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