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议专题 » 代表大会会议 » 第十五届人大会议 »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大会报告 » 正文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 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永才

时间:2015-01-22 [ ]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31776件,审执结108384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1.24%;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174件,审执结12289件,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0.24%。
    (一)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工作。受理刑事案件8271件,审结7946件,判处罪犯9796人,同比分别下降0.76%、2.4%和8.59%。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513件4652人,毒品犯罪案件802件890人。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结传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465件837人。其中,审结了胡丹丹等80人以“连锁经营”为名的特大传销系列案,李友杰、韩忠华生产销售“毒豆芽”等一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0件119人,其中包括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受贿、滥用职权等大要案。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采取社会调查、心理干预、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其中刘某强奸案入选“江苏法院2014年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2455人,以刑事和解方式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5件15人。
    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民商事案件79182件,审结65833件,诉讼标的额491.4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06%、持平和下降23.36%。注重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物权确认、土地承包等权属案件210件,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等案件10140件,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指导性案例,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注重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劳动者等群体的切身利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014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241件,审结的全国首例“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案入选“江苏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入选“2014年度江苏省十大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注重维护公平竞争的交易秩序,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166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254件,股东权纠纷案件296件。注重保障金融安全,审结融资、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8607件,清理金融债权232.99亿元。注重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受理无锡小天鹅洗涤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98件,审结26件。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72件,审结的一起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评为“2013-201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件”。
    行政审判和环保审判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12件,审结965件,同比分别上升247.5%和240.99%。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430件非诉行政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在生效的行政裁决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17件,协调和解193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90.17%。继续发布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定期与行政机关召开例会、研讨会,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抓好征地拆迁司法工作,妥善处理司法强制搬迁案件44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清理涉征地拆迁“不立不裁”历史遗留案件784件,扭转了此类案件长期大量积压、非正常上访持续高发的局面。继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合一”的环保审判工作模式,审执结噪声污染、破坏土壤资源等各类环保案件354件,其中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
    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畅通立案渠道,统一立案审查条件和标准,采取专项治理、集中督查等形式,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开展诉讼引导、预约立案等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17.98万元。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健全诉访分离机制,共处理来信来访13141件人次,依法办结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交办的信访案件86件。加强审判监督,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41件,改判26件。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改革,审结案件5249件,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三类案件”的减刑、假释实行一律网上公示、一律公开开庭等“五个一律”,促进案件审理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民事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36189件,执结27091件,执结标的额73.2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2.52%、43.93%和11.66%。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79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021万元,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成执行信息网络查控、执行信息共享和执行快速反应三大平台,形成两级法院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锡山法院建立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受到省高院的高度肯定,并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向全省法院推广。强化外部协作,与11家银行以及公安、国土等14个部门建立了“点对点”实时查控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被执行人或保全其财产,共完成查控16万余次。建立悬赏执行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成功执结案件93件。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在淘宝网对厂房、汽车等1658件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成交655件,成交率39.5%,成交金额22.74亿元,总体溢价率4.36%,为当事人节约拍卖费用8936万元。
    (二)围绕中心工作,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司法分析研判。找准法院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和切入点,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司法应对专题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司法建议40余份。其中,《当前部分金融创新模式凸显市场风险》、《一季度与宏观经济相关的三类案件高发》两篇调研信息分别被中办、国办录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我市创新发展和生态文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15份。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和成效,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30余次予以报道。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出台《关于为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系统提出20项司法举措,保障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着力优化金融法治环境,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金融创新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研讨会,发布“金融审判年报”、“金融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信息共享协作等方式,建立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机制。继续加大涉钢贸市场金融纠纷化解力度,集中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健全以法治化为保障、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妥善审理霞客环保色纺公司、西姆莱斯公司等企业破产重整案,统筹兼顾企业、股东、职工、债权人等各方主体利益,努力实现企业破产的“软着陆”和“零震荡”。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生态文明的主导作用。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以及政府法制部门,建立环保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机制。大力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无锡法院的环境公益诉讼在国内国际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先后两次承办全国性高层论坛,并应邀赴法国、意大利等国交流介绍环保司法经验。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规制虚假陈述的若干意见》,推出10项举措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召开“打击欺诈、构建诚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2起依法制裁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合法、诚信经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打击执行“老赖”的工作模式,在商业广场电子显示屏、186条公交线路2600多辆公交车的移动电视平台、地铁站台及1480多个车厢的LED屏幕、法院微博微信等载体上公布5批64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迫使82名“老赖”主动履行债务1.46亿元。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整治抗拒执行犯罪专项行动,已移送涉嫌犯罪的“老赖”43人。充分运用司法强制措施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814人,罚款30人,限制出境242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624件,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推送“老赖”4666人,对其获得信用贷款以及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进行限制。无锡法院打击“老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举措引起各级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予以专题报道。
    (三)深化改革创新,全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出台《关于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的实施细则》,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要求院庭长全部回归审判一线办案,明确院庭长办案的重点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以及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且具有探索价值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开展院领导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发挥院庭长“以审案指导审判”的引领示范作用。全市法院院庭长共审理案件20495件,占全部审结案件总数的18.91%。其中,院领导审理的全国首例人体冷冻胚胎监管权和处置权纠纷案被誉为“中国好判决”,并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肯定此案判决情理法兼容,是民事审判的范例。
    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构建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主体、以去行政化为重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市中院确定民一庭为改革试点,组建以审判长、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基本架构的扁平化审判组织,完善合议庭运作方式,明确合议庭成员具体职责,强化审判长及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除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由合议庭定案,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江阴法院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组建26个由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组合,并进行审判绩效、廉政作风等一体化考核,既弱化了行政管理色彩,又凸显了法官的主体地位。审判组合平均结案621件,办案最多的达1355件,审判质效大幅提升,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建立电子触摸屏、12368语音电话以及网络、窗口“四位一体”的司法信息查询系统,向当事人公开详细的审判流程信息。继续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工作,实现“每庭必录”。加大网络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在网络上直播庭审实况55件,播出《法庭聚焦》52期、《庭审在线》55期,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6405份。全面开通法院官网、微博和微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6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2场,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审判执行信息。积极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健全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和管理、使用等制度,723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163件,同比上升23.66%。
    (四)坚持从严治院,全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和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要求,创新党建工作,开展“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活动,通过创建服务型党支部、增设“党员示范岗”、 治理“中梗阻”等措施,使党建工作提升至新的水平。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中院查摆“四风”问题8类34项,收集意见建议190余条。开展以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落实20项整改措施,修订完善50余项制度,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力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切实落实“八项规定”,腾退超标办公用房466平方米,会议数量、“三公经费”同比分别下降35.2%和39.38%。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规范离任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执业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4名干警被诫勉谈话,2名干警被追究刑事责任。
    狠抓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围绕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队伍建设目标,与高等院校合作,系统开展岗位技能、学历教育和高端人才“三大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班60期1800余人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达标先进单位”,2名个人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通过轮岗交流、下基层锻炼、开办方言培训班等方式,帮助青年法官成长。编撰民商事类案庭审指南、审判业务指南,推行简易民商事案件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改革,让青年法官快速掌握“审、判、写”的技能技巧。加强司法调研工作,有170余篇调研论文和65篇案例被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录用,4篇学术论文在全国法院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上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打造“书香法院”,通过读书交流、学术讲座等活动,着力培育“崇法尊民、公平正义”的无锡法院精神。
    狠抓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支持力度,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向基层。协调、支持基层法院招录32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人才,缓解了部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业务骨干定点指导、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促进基层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3家法庭完成异地重建和原地改建工作。继续完善中院业务庭定点挂钩指导法庭制度,人民法庭工作水平逐步提升。出台《“智慧法院”建设规划》,全力打造“一个中心、三大平台、N个指挥系统”,并将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等五项管理制度融入“智慧法院”建设,法院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始终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商事审判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联络工作,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853人次,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1935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件,寄送《无锡法院工作通报》3900余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审结抗诉案件22件。健全民意沟通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市中院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二十佳单位”,陆晓燕法官被授予“江苏最美法官”荣誉称号,有38个集体和29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少数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程序不严,效果不好;“六难三案”问题仍然存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些法官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少数法官违纪甚至违法犯罪,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收案数量持续大幅增长,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一线法官身心压力巨大;面对司法改革加上法官职业保障机制不完善等因素,法官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去年就有22名干警辞职或经组织调动离开法院系统。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更加坚定地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改革中坚决抵制西方“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第二,坚持公正司法,更加有效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守法律底线,严格裁判标准,严守法定程序,狠抓审判管理,集中精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无锡建设。加强民商事审判,正确处理调判关系,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执行“老赖”,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坚持司法为民,更加积极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和创新司法便民机制,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确保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第四,坚持改革创新,更加主动地适应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大庭制”改革,实行统一分案、统一审理,并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继续加强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努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工作机制。
    第五,坚持固本强基,更加扎实地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廉洁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全面推行“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提高审判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全市法院将按照本次大会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四个无锡”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