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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计划改造旧住宅直供水的建议

时间:2015-01-24 [ ] 浏览次数:

 

    2014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列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工作,作为即知即改项目,市委专门出台了《关于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制定2014-2016年三年行动规划,并明确将直供水改造项目纳入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同步实施。之前十七年来,我市共计完成十八批整治改造工程,而直供水改造项目未纳入旧住宅区整治改造项目,仅有零星的旧住宅小区进行了直供水改造。 我市旧住宅的供水普遍采用由水箱提供二次供水的方式,而旧住宅基本都是物管相对比较薄弱的居民小区,比如崇安区广丰一村、二村,春晖新村、塔影一村、上马墩三村30号、31号等多个老社区,水箱多年没有人清洗,春夏秋季节,水箱往往出现血虫,夏季用水高峰时4楼以上的居民往往要为日常用水而发愁,由于水压低,淋浴器点不上火,好多居民晚上9点半以前不能洗澡,由水而产生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因此建议:
    一、要按照市委《关于旧住宅区整治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调研研究工作,合理计划,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在具备相关条件的地区确保直供水改造与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工作同步实施;
    二、对前期未进行直供水改造的旧住宅区,对能否进行直供水改造要认真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工作,符合改造条件的要排好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完成改造;
    三、对于那些因原单位倒闭、转制等找不到物管部门的旧住宅小区,且管网等方面符合改造条件的,要优先列入计划,尽早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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