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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爱失独家庭的建议

时间:2015-01-24 [ ] 浏览次数:

 

    我国自197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确立只生一孩的基本国策起,30多年来计生政策早已深入民心,整整一代人的理解、付出和牺牲,换来了我国目前人口总量、人口比例、人口增幅的日趋合理,为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提供了坚实基础。
    可一切利好的背后却有一个让我们不能忽视、不忍忽视、亟待社会关注的群体——失独家庭。他们唯一的孩子因为各种原因不幸离世,留下的是一个永远空巢的家庭和伤感孤独的老人。失独者当年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执行计划生育,对社会作出较大贡献,如今,他们失去了唯一的子女,永远都等不到子女回家,这样的心理创伤和生存现状实在让人揪心。
    他们已丧失生育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失去劳动能力,入不敷出、老无所养,不仅要面对感情的煎熬,还要面对生存的艰难。因此,失独者集体上访事件频发,尽管各级政府做了大量说服工作,但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安定因素依然存在,这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承担起这个责任,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靠,大力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扶助。
    通过多次与多名失独者的交流沟通,倾听他们的心声,结合目前他们的生活现状,就他们普遍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市内的公交车可否对失独者全面免费,鼓励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而几元钱的车票减免却能让他们踏出家门首先体会到社会的温暖。
    二、市内的旅游景点对失独者全面免费开放,让他们随时都可以到大自然中释放自己缓解痛苦,小小的便利措施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大温暖。
    三、就医方面适当提高他们的医保比例,失独者老无所养,生病时更是雪上加霜。增加他们的医保报销比例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改善他们生活的窘境,让他们感受到并未被社会所遗弃。
    四、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仍在缴纳社保的失独者适当降低自负比例,或者实行政府给予一定补贴。这样做也是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同时体现政府对特殊群体的特殊关爱。
    五、持之以恒地做好心理干预和精神慰藉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有针对性的失独群体心理救助机制,采取结对帮扶、适当经济补助等措施,使之失独而不缺乏关爱,努力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尽力帮助他们走出阴霾,重获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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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无锡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