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时间:2015-09-14 10:1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5年9月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主持召开了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申遗相关情况的汇报,讨论了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计划、关于深入开展《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的方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有关申遗相关情况汇报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上个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惠山祠堂群申遗决议推进情况的汇报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做了大量工作,并根据申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破解瓶颈制约,努力提高申遗成功率。尤其是市文广新局主动作为,对申遗路径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提出了与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的建议,体现了对此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申遗工作,提高申遗成功率,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分析研判。市文广新局要将调整申遗路径的调研情况及建议抓紧向市委、市政府及申遗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如实反应申遗专家意见,客观阐述不同申遗路径的利弊,以便市委、市政府进一步科学研判、作出决策。二是要加快形成共识。不管何种申遗路径,目的是要提高申遗成功率。要根据目前申遗标准要求高、难度大、竞争激烈的实际,实事求是地选择申遗路径,加快形成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大推进力度。申遗路径确定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集中精力,统筹协调,狠抓落实。要根据新的申遗路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力争申遗早日成功。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和促进此项工作,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继续加强跟踪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成功申遗作出积极贡献。


二、关于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计划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办好代表建议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实践,是尊重人大代表权力的具体行动,也是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具体体现。2013年以来,常委会不断创新督办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常委会按照“提得好、交得准、办得好”的原则,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连续第三年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集中时间、人员和精力,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以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尤其是常委会确定的相关重点督办建议和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的建议进行检查和督办,对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组织实施好2015年“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一是要从践行“三严三实”的高度,结合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办好代表建议对于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督办月活动为抓手,以严的标准和实的要求,着力解决一批事关发展和民生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回头看”。对于答复满意的,要进一步抓落实,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对于代表反馈“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对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常委会分管领导要带队开展视察调研,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建议办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要通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见面会、汇报会、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扩大代表和群众参与,督促各承办单位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要发挥人大宣传主阵地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宣传办理工作先进典型,努力扩大督办月活动的社会效应。


三、关于深入开展《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的方案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无锡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将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常委会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一项创新性举措。制定并实施《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方案,对于进一步做好相关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工作、确保人代会上条例高效审议和顺利通过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相关工委根据《关于推进民主立法工作的规定》、《关于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策划,起草形成的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会议通过该方案,同时要求相关工委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要求,做好《条例(草案)》的调研论证工作,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通过广泛听取意见来拓展立法广度。紧扣立法调研的重点内容,广泛听取各市(县)区人大、立法联系点、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和利益相关者等各方面意见,尤其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全面掌握代表和群众的主要关注点;要积极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二是要通过深化立法创新来体现立法深度。要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立法,发挥立法创新中新举措的作用,扎实推进科学、民主、精细化立法。三是要通过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来展示立法力度。及时汇总、梳理调研中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强化协调沟通,广泛凝聚共识,克服部门利益倾向,牢牢把握立法方向和立法进程,确保人代会期间更好地民主集中、法规顺利通过。


四、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机构的审查意见报告、调研报告、会议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对审议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在听取相关工作机构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整理形成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该审议意见重点比较突出,建议比较精准,要求比较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办公室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建议,对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定稿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及时交市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办公室和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抓好该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和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9、10月份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强调,9、10月份工作任务比较重,既有立法项目,又有许多调研议题和视察活动,10月下旬的常委会会议议程也很多,还将对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工作评议,内容非常重要。希望各工作机构按照计划安排,及早谋划部署,抓紧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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