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时间:2016-06-10 15:4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6年6月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建华主持召开了无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 传达学习了全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主要精神。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治理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对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等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空气质量仍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着眼实际需要,回应代表和群众关切,制定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以细化和创新,很有必要。

        会议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去年省人代会通过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时调整优化立法计划,将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和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两项立法项目合并,开展我市关于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性立法。为保证这部立法项目的顺利进行,常委会相关工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会同政府有关部门赴外地学习调研,召开了多个立法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的《办法(草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措施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重点突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业窑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以及机动车船移动源的大气污染防治等内容作出明确界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符合我市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将该《办法(草案)》提交拟于本月下旬召开的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会议要求,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要与常委会会议一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吸收,对《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进一步征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使《办法(草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有无锡地方特色。

二、关于《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自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引发供水危机后,中央和省对无锡水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特别强调,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是转方式、调结构、上台阶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要求,把太湖治理和河道整治放在今年开春后第一个全局性大会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市委决策部署,将太湖治理和水环境整治工作列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议题,并组织开展了《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会议指出,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政府涉河部门,采取座谈听、现场看、查资料、问问题等多种方式,对2市(县)5区共计34条河道进行集中检查和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做到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和客观全面。从检查情况来看,自2009年10月《条例》实施以来,市、市(县)区两级政府及相关涉河部门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到位、责任主体明确、规划引领加强、法规执行有力,整改成效明显,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也存在着规划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综合整治工作任重道远等问题。

        会议要求,切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一是要抓住重点工作,坚持统筹推进。要坚持一手“保好水”,一手“治污水”,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入湖河流等水质监测监控,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加大重点河道、黑臭水体的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要按照广覆盖、成体系、有深度、相衔接的原则进行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作用,严格执行已获批的河道规划,不断完善全市河道水系规划和河道控制线规划,切实解决水循环流动问题。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依法推进整治。要切实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出台相应的配套资金保障政策,落实好整治后长效管理经费来源,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问题。要发动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和水环境整治工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加大河道治理投入。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依法治水的执行力和权威。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多方形成合力。要强化组织领导,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属地化管理,整合相关涉水部门职能,固化落实部门责任,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和河道日常管理责任,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详尽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达标时限和责任主体。同时要认真总结涉水涉河地方性法规的实施经验,加强法规实施评估,针对性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完善配套政策和将来修订《条例》奠定基础。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根据本次会议的讨论意见,从贯彻落实《条例》的角度,对执法检查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递交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三、关于《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学生体质健康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事关民族素质和国家前途。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条例》自2009年7月施行以来,我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学校基础设施全面改善,各项制度基本落实,特色体育成效显著,学生健康素质有新提高,工作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对照《条例》的各项要求,我市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还存在卫生弱于体育、县区弱于市区、民办弱于公办现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相比发达国家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方面亟待改善提升。

        会议要求,提高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贯彻实施,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形成共识。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将学生体质健康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树立科学的政绩观、育人观,切实转变“重文化、轻体育”、“重安全、轻健康”的观念。要切实加大《条例》的学习培训,全面认识当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提升各级政府和学校执行法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帮助社会、家长及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幸福观,努力营造知识与健康并重的社会共识。二是要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事业编制一盘棋、适当向学校倾斜等多种方法,加大体卫教师招聘力度,解决教师配备问题。要着力解决体卫教师队伍的待遇问题,提高体卫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要增加体卫教师的专业培训,为体卫教师的技能提升、职业发展建立有效的通道。三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础建设。要加大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办学,改善和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和体卫等配套设施。要探索建立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完善学校运动伤害保险责任赔付制度,为学校开展体育卫生活动解决后顾之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根据本次会议的讨论意见,从贯彻落实《条例》的角度,对执法检查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递交第三十二次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四、关于传达学习全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主要精神

        会议认为,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全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会,分析形势,研讨交流,部署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在学习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去年以来全省人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并结合“十三五”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等新情况新问题,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作了深入的阐述分析,明确了做好今年人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强调要树立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扩大公众参与、注重精细操作、强化制度支撑,着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履行好人大法定职能。蒋定之书记的重要讲话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为我们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阶段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贯彻落实学习会精神,一是要认清形势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清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积极贯彻本次学习会和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强化担当意识,结合无锡实际,加强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等重大问题的关注研究,对强优势、破瓶颈、补短板等的分析解剖,对基础设施、民生事业、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的跟踪推进,找准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二是要创新思路举措,进一步提高履职成效。要主动研究改革中的立法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要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促进解决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凝心聚力推动改革发展。要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强化代表的民本意识、能力建设,在代表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三是要坚持依法有序,进一步推进换届工作。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要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代表法,强化人大主体责任,严格代表身份认定,切实把好代表“入口关”,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要结合“两学一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与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人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自觉行动。要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借鉴兄弟城市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本届人大的成功实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人大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各项任务。要抓住换届选举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有关决策部署在我市全面落实。

        会议还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定于6月28日举行,会期两天,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无锡市2015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一审《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会议指出,这次常委会会议时间紧、议题多,除了听取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市本级决算,还将听取两个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并将对7个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内容非常重要。相关工作机构要早沟通、多协调,认真细致做好会议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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