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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15日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

来源: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7-02-24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咬定“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双争”目标,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坚决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472件988人。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平等保护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快速办理;对涉企案件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提起公诉24件61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室、检察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同盟等平台,服务企业创新创业。举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之无锡样本”研讨会,受到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检察机关产生重要影响;新吴区检察院的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荣获全国2015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保护联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对破坏环境资源、污染环境案件提起公诉42件93人。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沈鹰等人走私濒危植物案,锡山区检察院对一起社会高度关注的跨境倾倒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公诉,被《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
  (二)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坚持做到宽严相济。依法严惩涉枪涉爆、黑恶势力、偷拐骗抢、黄赌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45人,提起公诉11382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73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8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63份,结合办案撰写的无锡“e 租宝”投资人集体上访、非法开办幼儿园等情况分析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推进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受理群众信访3015件次,认真办结中央和省委巡视组转交办的32件信访事项,依法妥善处置28件重点信访案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路某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入选“江苏未检30周年”典型案例;江阴市检察院未检科和1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新吴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市检察院被确定为2017-2018年度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深化涉罪外来人员观护教育工作,保护其平等适用强制措施的权利,18个观护帮教工作站共接纳涉罪外来人员83名,无一人脱管漏管。
  全力保障民生民利。依法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提起公诉102件193人。滨湖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了被害人达100余人的朱成县等人销售假药案,新吴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了公安部督办的张承兵等人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依法惩治侵害群众财产权益的犯罪,参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起公诉517人,江阴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朱炳祥等200余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参与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208人,梁溪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10亿元、涉及上千投资人的丰汇通财富管理江苏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惩治贪污腐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7件118人,其中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4人,1000万元以上案件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00余万元。重点查办重大有影响、有震动案件,立案查办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任范春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骆永辉等处级干部要案12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交办,依法查处原工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马续田(副厅级)等系列特大受贿案。以专项工作为抓手,查办医疗检验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2件31人。加强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9件2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3件,依法查办了江阴市粮食局局长徐文侠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
  积极实施“智慧侦查”。构建具有无锡检察特色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实现规范化取证、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信息化依托、集约化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暨科技强检工作推进会的会议代表,专程来锡参观“智慧侦查”平台,市检察院还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智慧侦查”模式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更加注重惩防并举。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典型案例剖析、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等工作,召开重大典型案例剖析会9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17篇,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5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17项。对无锡地铁3号线等24个总投资达279亿元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预防,对89家投标单位开展了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惩治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成效进一步提升。
  (四)全面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7件、追捕3人、追诉2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53件次。梁溪区检察院通过持续跟踪监督,在一起团伙抢劫案中成功追捕6人,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宜兴市检察院对两名潜逃23年、已超过追诉时效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依法成功追诉。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的监督,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份,提出刑事抗诉6件,申旺生、吴韬运输毒品抗诉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审前未羁押、被判实刑的50名罪犯交付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34件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功建议办案机关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4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对20件强制医疗案件以及2869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活动进行监督,依法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以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份,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9份。针对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查办涉嫌虚假诉讼案件14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50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155件申诉案件,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做好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首批入额检察官335名。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全市设置检察官员额岗位393个、司法辅助人员岗位484个、司法行政人员岗位161个。健全办案组织形式,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置检察官办案组68个、独任检察官199个。制定检察官“岗位职责清单”,推动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使检察官既成为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成为司法责任的主体,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突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对28件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宜兴市检察院督促常熟市环保局依法履职一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诉前程序典型案例,并被《焦点访谈》专访报道。市检察院就江阴华美热电有限公司等倾倒污泥污染环境一案,提起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努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落实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88件重大疑难案件发表指导意见,对152件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有效促进规范取证。推进精细化公诉建设,细化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探索管理精细化、实体精细化、程序精细化,提升公诉工作水平,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法律人法治梦”法律职业共同体国家宪法日主题演讲大赛,引导检察干警提升党性修养、坚定法治信仰。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狠抓政治工作促进队伍建设的做法在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有3门课程被评为第三批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先后荣获第五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团体二等奖、第七届全省十佳公诉人暨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团体三等奖等集体荣誉;26名干警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荣获“十佳”、“标兵”等荣誉,涌现出一批以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于颖为代表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抓牢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抓好《无锡市检察人员行为约束规定》、《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组织对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各类检务督察48次,组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6人次,有效促进纪律作风的转变。市检察院连续8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抓好三城区检察院的整合和新吴区检察院的设立工作,促进各个基层检察院均衡协调发展。梁溪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入围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十佳候选单位;滨湖区检察院等单位被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7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化、智能化办公办案模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在《检察日报》专门撰文,推荐梁溪区检察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情况,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向市政协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检察工作36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期限内办结率、反馈率均为100%,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7件案件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39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6条,公开生效判决案件起诉书7527份。

  二、近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近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牢牢把握好“六个始终坚持”,才能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创优发展。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才会有根本保障,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才会有强力支撑。二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同步。只有主动融入、积极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才能跟上时代步伐,检察工作才能步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三是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只有坚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四是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以自身公正廉洁司法树立监督权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只有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警醒,首先做到自身公正廉洁司法,才会有信心、有底气、有能力去监督别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威才能牢固树立。五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破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只有保持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求突破,检察工作的发展难题才能有效破解;只有坚持创新驱动、品牌引领,检察发展活力和生机才能不断增强。六是始终坚持科技强检,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只有主动拥抱现代科技,全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检察事业才会有更加牢固的可持续发展根基。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7年是深入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贴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双争”目标,聚焦主业求突破、科技引领创一流,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均衡发展,为无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全市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主动融入大局,全力保障“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二是聚焦监督主业,奋力推动检察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三是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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