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制度

关于开展“争创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争当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联络员”活动的意见

(2017年5月3日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本届市人大代表任期内,开展“争创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争当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联络员”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开展争创活动的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争创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争当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联络员”的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和促进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代表意识,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激励联络员热情服务代表,扎实做好联络工作,为代表联系群众、开展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有利条件,使全体代表和联络员积极投身“两聚一高”新实践,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关于争创先进的条件
  (一)代表活动先进小组、专业组的条件
  1.活动制度健全。小组活动有计划性,每季活动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专业组每半年一次,全年不少于两次。每次活动代表的参加率达80%以上,每个代表每年参加小组和专业组活动的次数达三次以上;每次活动情况的统计资料等能及时填报。
  2.活动成效明显。代表活动和专题调研的内容能结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每年至少上报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推动解决一至两个实际问题。
  3.代表群体作用发挥好。组内每个代表都能积极履行职责,自觉参加小组活动,主动地开展持证视察和调查研究,密切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组长的组织作用发挥好。组长能认真负责地组织活动,重视总结活动经验,提高活动质量,善于充分发扬民主,调动每位代表的积极性。
  (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条件
  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模范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2.有较强的代表意识和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期间有高质量的建议或调研报告的代表优先考虑。
  3.能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动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按要求向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4.能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和本代表小组、专业组等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以及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各项活动。参加本小组和专业组活动每年不少于三次。
  5.能正确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清正廉洁,作好表率,带头完成各项工作、生产任务。
  (三)优秀联络员的条件
  1.工作主动、认真。热爱联络员工作,责任心强,为代表组长组织代表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主动做好代表活动的筹划和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整理和每次活动记录,及时填写、报送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汇总表和代表参加活动统计表,并登录加载到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
  2.服务热情、周到。关心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有利条件。所联系的代表大组、小组或专业组代表参加活动的出席率比较高。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委托的有关工作。
  3.联络及时、经常。熟悉每个代表的联系信息和方式,并保持经常联络;对代表的变动情况能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作出反馈。
  4.宣传积极、到位。及时了解、掌握人大工作动态,为代表履职提供信息服务;重视代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注意收集、积累、总结代表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每年向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或市人大机关刊物投稿一至两篇。
  三、关于评选工作的安排
  1.评选时间。本届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积极分子和联络员的争创评选活动,每两年一次,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底前进行。
  2.评选名额。先进代表小组的名额,江阴市和宜兴市各推荐两个,其他选举单位各推荐一个,专业组原则上共推荐两个。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原则上按代表人数10%的比例民主推荐。专业组的代表参加所属代表小组的评选。优秀联络员的名额,江阴市和宜兴市各推荐两名,其他选举单位各推荐一名,专业组原则上共推荐两名。
  3.评选方法。先进代表小组要根据评选条件,由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推荐;先进专业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与各专业组一起推荐。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在组织代表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严格按评选条件民主推荐,经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后上报。优秀联络员的评选,在联络员个人总结交流的基础上,由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提出推荐名单,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上报。专业组优秀联络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与相关工委协商推荐。推荐产生的先进代表小组、专业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及优秀联络员,统一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表彰及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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