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纪要

时间:2017-06-09 14: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7年6月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编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介绍;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惠山古镇祠堂群申遗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关于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情况的汇报;讨论了《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决议(草案),讨论确定了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讨论了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的计划安排,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抓手,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也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委也提出“把我省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目标,这足见国家和省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定决心和执行力度。
        会议指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是无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增创发展新优势、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的重要契机,对于“六大战略”特别是产业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意义重大。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去年初审议通过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推动这项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会议表示,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关注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全力支持深化改革,用好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定决议;用好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督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充分发挥法治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推动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探索实践、走在前列。
        二、关于惠山古镇祠堂群申遗工作进展情况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做好申遗工作,对于提升无锡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无锡文化和旅游产业获得更大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自2013年6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无锡惠山祠堂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决议》后,每年都对市政府推进申遗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监督。2015年,市政府根据形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申遗目标与路径,加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联合申遗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对照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的要求,这项工作还面临着大量的困难和矛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扎实推进申遗工作,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申遗竞争激烈、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等现状,按照既定申遗“时间表”和“路线图”,把握时间窗口,加强科学统筹,创新思路举措,强化责任落实,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精神,积极推动申遗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二要继续加快工作进度。要抓好申遗文本的编制、完善工作,切实提高申遗文本资料的质量;及时调整优化申遗工程项目建设,加快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突出“水乡”和“古镇”特点;深入挖掘古镇的文化内涵,加强古镇宣传保护利用工作,营造申遗良好氛围。三要着力加强组织协调,借力发力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国家、省文物局及“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推进会”领导专家的衔接与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掌握申遗最新动向;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搭建精干高效的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倒排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申遗重大问题,形成推进申遗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关于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情况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事关生态安全、事关城市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固体废弃物增长较快,但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已成为环境建设的突出短板,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对此,市委高度重视,4月底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无锡市市区主要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调研论证,拿出解决方案,就加快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我市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还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有力有序地推进计划的有效实施。
        会议要求,扎实推进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实施,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清醒看到我市固体废弃物处置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全市大局的高度,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摒弃局部利益思维和畏难情绪,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努力形成思想共识,切实把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底。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关领导机构,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地区和部门既要恪尽职守、各司其责,又要主动配合、通力合作,做到力量集中、要素倾斜,坚决打赢项目建设攻坚战;要强化服务,加快手续审批,突出要素保障,全力帮助各地解决在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三要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开放处理设施和开展分类减量物质激励等活动,引导居民形成对固废物进行分类的良好习惯,大力支持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形成固废处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会议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立法机关、监督机关、民意机关的独特职能优势,持续关注固体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工作进度,推动三年规划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固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化解矛盾问题,凝聚各方共识;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调研,适时提出意见建议,开展持续跟踪监督,总结我市实践经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全力推进固体废弃物科学处置、有效利用,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关于《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随着安全生产改革和法治实践的不断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外部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为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制定出台一部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地方性法规,对我市安全生产措施加以细化和创新,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很有必要。
        会议指出,为保证立法项目的顺利进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会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赴外地学习调研,召开多个立法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的《条例(草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内容作出明确界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符合我市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将该《条例(草案)》提交拟于本月下旬召开的第二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一审。
        会议要求,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要与常委会会议一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吸收,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进一步征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使《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有无锡地方特色。
        五、关于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决议(草案)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是无锡产业发展的制高点、转型升级的切入点、“六大战略”实施的支撑点。促进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建设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是国家赋予无锡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市撬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出台了三年行动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决议,把市委的决策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发挥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凝心聚力作用,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很有必要。
        会议指出,围绕《决议(草案)》的起草,前阶段,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会同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代表等形式,深入调研论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的《决议(草案)》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符合物联网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会议要求,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根据大家的讨论意见,抓紧修改完善这个《决议(草案)》,并进一步征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人大代表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同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同意后正式递交拟于本月下旬召开的第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六、关于确定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的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推动政府各部门加强和改进工作、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在往届人大出台相关制度和开展评议实践的基础上,本届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对评议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促进此项工作的常态化开展。
        会议指出,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按照评议工作要求,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组成部门的联系沟通,选取了市司法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市侨办等8个政府组成部门,拟在8月份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开展工作评议。这8个政府部门在我市相关领域负责重要职责,符合开展评议工作的实际需求。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同意后正式组织实施。
        会议强调,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一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形成思想共识。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加强与政府组成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取得共识,推动相关政府部门真心实意地接受评议,切实以评议为契机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二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掌握部门履职情况。要充分发挥视察调研、听取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等多种监督形式的协同效应,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掌握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相关工作机构要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对部门报告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督促被评议部门把成绩讲足、把问题讲透、把努力方向讲清,并形成对部门的初步评议意见。三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提高评议监督实效。要及时将民主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同时将审议意见和民主测评结果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完善跟踪督查机制,促进工作评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七、关于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的计划安排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专题调研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重要方式,是代表知情知政,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以促进此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会议指出,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2017年无锡市人大代表活动意见的安排,认真起草形成的专题调研安排,明确了调研目的、时间安排和内容、组织实施和具体要求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会议原则通过该安排,要求相关工作机构在修改完善后,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要求,抓好专题调研工作,一要加强专题调研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协助代表小组选好调研题目,落实调研单位;组织调研人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专业知识,做好调研前的知识储备;各代表小组、专业组组长要精心制定调研计划,认真组织调研活动。二要突出专题调研的重点内容。要积极响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常委会推动“经济发展增效提质、民生福祉补短提标、生态环境改善提优、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四大履职重点,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部门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推动创新驱动、产业强市战略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三要强化专题调研的成果应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十三五”发展重点难点的分析研究,获得解决问题方案,为市委决策和常委会工作提供参考,为改进政府工作提供依据。要组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并将优秀调研文章集结成册,调动代表调研积极性,提高专题调研成效。
        会议还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定于6月28日下午举行,会期一天半,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物联网重点合作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无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一审《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听取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会议要求,相关工作机构要早沟通、多协调,认真细致做好会议各项组织准备工作,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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