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溪区

无锡市梁溪区人大开展《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17-11-1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梁溪区地处无锡市中心城区,河网密布,水系发达,共有河道151条,河道总长168.8公里。依法管理和保护河道,保障防洪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梁溪的重要内容。今年年初,梁溪区人大将《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常委会年度重要工作。经过精心筹划,执法检查于8月份全面铺开,召开执法检查的动员部署会,逐一听取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汇报,实地视察部分河道,多次召集区政府相关部门和16个街道的有关负责人、基层人大代表、沿河居民代表和社区干部座谈会,抽查了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的台账资料。
        通过执法检查,梁溪区人大认为,《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原崇安、南长、北塘三城区高度重视河道管理工作,特别是2016年2月梁溪区成立以来,梁溪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开展《条例》宣传,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河道整治,推进控源截污,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河道管理,保障了河道防洪安全,河道水环境进一步改善。
        对于下一步进一步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梁溪区人大要求:
        一要科学规划水系,统筹引领河道管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十三五”城乡发展规划,加快全区整体水系规划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河道规划的内容和深度,不断完善全区河道水系规划和河道控制线规划;要以沟通水系、保护现有水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发展需要和河道功能确定河道规模,提出水面率控制性指标,确定防洪排涝标准;要加强河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综合规划相衔接,解决好地区发展和水系保护之间矛盾,合理确定水系布局,提高土地利用和河道资源的综合效益。同时,对获批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占补平衡,确保防洪安全与区域生态平衡。
        二要完善管理体制,逐步细化河道长效管理。要立足长远,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落实部门责任。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统筹、分级建设、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履行职能。健全河道管理机构。按照《条例》要求,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整合相关涉河水事部门职能,健全完善区级河道管理机构和机制,配足专职人员与落实管理经费,理顺河道管理职权,保障河道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要加强区级水政监察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落实执法经费、装备和专职执法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完善河道管理的联动机制。河道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住建、水利、规划、财政、环保、城管、市政、城投等多个部门或单位,建议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统一协调的河道管理网络;要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和河道日常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加强属地管理的工作。区政府要强化属地考核,统筹事权和财权、执法权,切实履行起职责,抓好以国家、省、市考核段面达标为重点的域内河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三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效。要高度重视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要学习推广各地河道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出台相应的资金保障政策;要针对河道管理“重建轻管”问题,落实好长效管理的经费来源,并列入财政预算;积极探索研究以市场为导向的资金投入与管护机制,切实提高河道管护成效。要精准梳理河道情况,“一河一策”编制好综合整治计划,统筹兼顾,分级落实,有序实施。以改善水质和确保水安全为目标,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河道整治要坚持截污优先、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理念,要把新一轮《河道整治方案》的实施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推进生态建设,实现水清、岸绿,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四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推进依法治河。加强法制宣传,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河道的意识,鼓励市民参与监督,营造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区级专业执法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陈强  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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