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

宜兴人大“四项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时间:2017-12-1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今年以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责任体系,为我市人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1、制定整体“规划图”。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各阶段的任务目标,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明确主体“责任链”。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五张清单”,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压力责任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避免出现系统性腐败风险。
        3、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旗帜鲜明地站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线。
        4、用好督责“撒手锏”。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用“六大纪律”规范班子成员行为。严格执行履责情况全程纪实,对各责任主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全程记录留痕,一旦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追究责任,有效确保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宜兴市人大  陈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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