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纪要

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时间:2017-12-21 18: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7年12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及有关筹备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随着《物权法》、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我市于2009年制定的《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和2011年制定的《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已不适应形势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决定废旧立新,重新制定统一的、体现我市特色的不动产登记条例,符合地方立法的精神和要求,对于推动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为保证立法项目的顺利进行,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会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赴外地学习调研,召开多个立法座谈会,反复研究论证,起草形成的《条例(草案)》着重在不动产登记程序、复杂疑难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地下空间和车库位登记原则、信息共享和查询保护机制、违法行为处置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符合我市不动产登记的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将该《条例(草案)》提交拟于本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一审。
        会议要求,对本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要与常委会会议一审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并认真研究吸收,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进一步征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使《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有无锡地方特色。
        二、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的讨论意见
        会议认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等。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相关工作机构的调研报告,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形成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该审议意见重点比较突出,要求比较明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会议要求,办公室要根据本次会议讨论的意见建议,对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定稿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及时交市政府办理。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成效,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关注,相关工作机构要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开展调研和现场督查,办公室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反馈书面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会议还听取了市物价局关于2017年度价格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及有关筹备事项,要求大会筹备处各工作组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扎扎实实、一丝不苟地做好人代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代会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要求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进一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办公室抓紧汇总、修改完善,提高报告起草质量,并提交拟于本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会议讨论。讨论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时间与建议议程(草案),会议定于12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一天,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2016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无锡市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审议《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一审);讨论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各类建议名单及有关筹备事项;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并通过关于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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