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增强“四个意识” 强化责任担当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2017年12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第六次常委会上,《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通过了一审。会议一致认为,这部条例对接上位法变动、顺应政府职能调整,是在对市房屋登记条例、土地登记条例立法后评估基础上的废旧立新,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条例的制定将使不动产登记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部条例作为本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对完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推动提高行政效能、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发挥重大作用。
        2017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无锡市委领导下,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人大工作,在强化立法主导、突出监督重点、注重事项议决等方面依法履行职权,积极主动作为,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在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紧扣发展大局,谋划人大各项工作。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市委确定的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确立了致力推动“经济发展增效提质、民生福祉补短提标、生态环境改善提优、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四大履职重点,大力弘扬“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精神,努力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强化立法主导,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法规制定,并以立法能力的提升来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对5件立法事项开展了调研。作为本届常委会制定的第一部法规,《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 着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引导全社会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注重立法能力建设。创新立法咨询工作机制,成立立法咨询专家库,组成新一届法制专业组,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注重法律法规的实施。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历经5个多月对食品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有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突出监督重点,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创新举措,力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突出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跨越加强监督。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动态,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3项、听取汇报16项,开展视察、调研11次,推动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着眼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专题视察物联网产业发展,调研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海归人才创新创业情况,推动“智造强市”、“智慧名城”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监督,促进政府加快转变职能,创新体制机制,为发展注入新动能。突出管好人民“钱袋子”加强监督。认真落实预算法,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督促细化完善预算编制;修改财政预决算专家审查操作办法,聘任专家库成员,增强审查权威性。突出提升民生福祉加强监督。着眼富民惠民,高度关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开展调研或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推动补缺补短。突出建设美丽家园加强监督。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执行最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专题询问“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情况”,实现生态补偿“扩面提标”。突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监督。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建设工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注重事项议决,更好体现市委意图和群众意愿。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深化人大领域改革部署要求,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市委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凝聚加快发展强大合力。修订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突出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工作机制,以及跟踪监督等方面增强规范化和操作性。贯彻市委重大决策作出决议决定,先后作出《关于加快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决议》、《关于加快推进锡澄锡宜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决定》,同时还授予8位为无锡发展作出贡献的国内外友人“无锡市荣誉市民”称号。加强对已作出决议决定的跟踪问效,对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紧盯不放,并就垃圾分类处理和生态补偿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对本届作出的决议决定,一着不让,扎实推动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落地见效,放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应。 (尹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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