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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8年1月8日在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波涛

来源: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时间:2018-01-12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争当全省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排头兵、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的总目标,瞄准“聚焦主业求突破、科技引领创一流”的总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狠抓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去年,市检察院连续第9年被评为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7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跨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15个单项工作获省级以上通报表彰,7项工作机制在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推广,无锡检察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一、紧贴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有为
  ——着力服务产业强市。依法惩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批捕268人,起诉391人。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和技术骨干不批捕43人。积极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宜兴市检察院起诉骗取贷款、虚假破产等恶意逃废债务犯罪25人,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举办全国“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无锡样本”唱响全国。
  ——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忠实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受理各类刑事犯 罪 案 件12267件17944人,批捕5495人,起诉12449人。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任务,向党委政府报送社会风险研判报告73份,接收群众信访3059次,妥善处置重点信访案件26件。高标准打造“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场所,两级院均跻身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行列。
  ——倾力护航生态文明。积极参与“263”专项行动,着力守护无锡绿水青山。加强执法司法联动,与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9次。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向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7份,督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危害生态环境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批捕13件27人,起诉101件181人。依法查处惠山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原局长浦燕泳受贿案等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有力净化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
  ——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批捕49人,起诉184人。加强群众财产权益保护,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186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120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起诉325件803人。立案查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0件104人。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7件36人,为员工追回工资1200余万元。滨湖区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中,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伤赔偿金给付方式,每年惠及全市3万多名工伤职工,被评为“江苏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94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7.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强化政治担当,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力度不减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拥护、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做好线索清理、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准备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件107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8人,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35人。市检察院依法查处了江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陈耀才(正处级)受贿案等重大案件。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交办的“5.05”专案侦办任务,立案查处了香港永隆银行原总经理徐志宏(副厅级)等13人贿赂案,追回了近亿元的国有资产。持续开展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行贿、受贿犯罪嫌疑人4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查办28件3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其中包括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副处长刘江锋玩忽职守案、原北塘区科技局局长刘巨成滥用职权、受贿案等重大案件16件18人。突出打击执法、司法人员渎职犯罪,共立案查处14人。以专项办案工作为抓手,在社会保障、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等领域查办渎职犯罪案件8件12人。滨湖区检察院、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2起渎职犯罪案件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对无锡地铁3号线、第四人民医院易地建设工程等19个总投资约530亿元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万余次,建议对有行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单位资质等处置。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撰写预防调查报告、案例分析36篇,开展警示教育674批次,2篇预防检察建议、2部警示教育片被省检察院通报表彰。深化“微权力”介入式预防机制,协助23家民生重点单位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35个。

  三、维护司法公正,诉讼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47人、追捕7人、追诉2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70件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份、书面纠正违法意见5份。无锡检察机关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加强和改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季某某刑事申诉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落实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4件次。对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2488人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20人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4名犯罪嫌疑人敦促落实轻缓的强制措施,滨湖区检察院办理的胡名军等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加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全市2876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细化民事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份,监督诉讼违法行为42件,监督执行活动40件。加大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7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206件。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9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7件。市检察院与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省率先构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强化创新思维,检察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扎实做好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健全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厘清检察长、检委会和检察官的职责权限,让检察官成为真正的办案主体。制定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实施意见,两级院领导共直接办理案件448件,有效发挥履职示范作用。全面试行司法档案工作,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放到位、监督不缺位”。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对53份非法证据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对586件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对1679件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不批捕1417人、不起诉127人。适应庭审实质化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开展“庭审实质化大比武”活动,努力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查阅、刻录服务2300余次,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190件案件启动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6件。滨湖区检察院就十八湾生态公益林地遭破坏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使144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得以修复,被省检察院通报表彰。市检察院“加快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机制”被评为“法治无锡建设实事工程优质奖”。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党委政府给予积极支持。
  ——不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积极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与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完善捕、诉、监、防、维“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依法惩治虐待、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共批捕75人,起诉92人。对17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真监督考察,开展教育矫治,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就学就业,促进顺利回归社会。深入社区、学校145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主题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吴区检察院未检科被评为全省“巾帼文明岗”; 两级院6个项目被评为无锡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示范项目”和“优秀项目”。
  ——积极探索加强检察监督新路径。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抓手,采集各类监督数据,着力破解检察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和监督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为全面提升检察监督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基础。探索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梁溪区检察院“检察监督部”试点运行以来,共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21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0件,监督收监执行刑罚6人,同比分别增长28%、337%和61%,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五、狠抓自身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全面夯实

  ——铸就忠诚政治品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锡山区检察院被评为“无锡市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理论宣讲)示范基地”,江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新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忠诚卫士”称号。扎实开展“连心富民、联企强市”大走访活动,组织两级院干警深入3462户农户和企业,收集意见建议1289条,协助解决群众生活、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440件。
  ——推进司法公开透明。研发案件智能管理平台,对2544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对办案瑕疵严肃追责,以工匠精神打造司法精品。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监督司法办案的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对31名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对13件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拓宽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两微一端”,公开法律文书8376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027条、重要案件信息468条。市检察院门户网站被评为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两级院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锡山区检察院公诉科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以“有激情、有办法、有担当”为导向,健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大力深化检察人才培养,制定《关于加强检察人才建设的意见》,通过理论研究、岗位练兵、检校共建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干警业务素能。两级院有9项课题被省级以上立项,29项研究成果在国家级知名期刊发表,17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表彰;17名干警在省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仅新吴区检察院一家单位就涌现出3名全国业务竞赛标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关于纪委派驻纪检机构改革部署,加强对接协调,主动接受监督。突出领导干部讲规矩、守纪律教育,全面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问题清单,逐项落实,逐一销号。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检务督察218次,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两级院共梳理职权199项,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00余个,逐个制定防控措施。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日常指导、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强力推动基层检察院均衡发展。梁溪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十佳单位,市委专门作出决定,号召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向该院学习。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加大“智慧检务”推进力度,全部完成检察工作网建设任务,全面运行“苏检e访通”、“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等系统,有效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努力为无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一是坚决落实首要政治任务。二是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五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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