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制度

无锡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3月26日无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通过)

时间:2018-03-2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无锡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稳定运行,以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功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平台为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站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互联网网站平台和手机微信平台组成。
  第三条  平台现有十项功能模块:通知消息、履职信息、议案建议、应知应会、代表互动、个人信息、联系我们、提醒设置、代表家园,以及我的安排。根据需要,平台可作进一步的功能拓展。
  第四条  平台各功能模块的运行按照相应工作规范进行管理,平台信息由各级管理员依据相应职责权限进行管理。平台各类数据信息均保存在系统服务器,通过互联网网站平台与手机微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平台注册的人大代表及各级管理员。

第二章  平台运行组织

  第六条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是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实施的具体责任部门,设专职管理员,负责平台相关权限和信息的审核管理及日常维护。
  (一)协调解决处理平台的构建、管理、维护和推广应用;
  (二)督促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做好平台信息发布和加载上报等工作,保证平台正常使用;
  (三)定期汇总并充分运用相关数据及信息,分析平台运行情况。
  第七条  各代表团(大组)设兼职管理员,具体负责维护管理平台中本代表团(大组)的相关内容。
  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设兼职管理员,为本小组、专业组代表正常使用平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第八条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无锡市人大网络与平台互联网窗口、手机微信平台之间数据交换的技术保障,以及正常运行的技术支撑。
  第九条  平台运行的技术问题处理及安全保密的技术保障由平台软件研发公司按合同约定具体负责。

第三章 功能使用管理

  第十条  平台的注册用户包括:本市各级人大代表,市人大系统管理员、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管理员等。
  第十一条  人大代表通过手机经注册后,登录手机微信进入平台进行使用。各级管理员在“无锡人大”网站的首页点击“无锡市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链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进行信息的发布、加载及系统维护。
  第十二条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承担市人大代表、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及代表专业组管理员的用户注册开通、注销终止和权限管理。
  第十三条  代表及各级管理员应严格控制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注册用户个人相关信息如有变动,应在每季末报所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审核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管理员进行修改更新。
  第十四条  平台为注册用户提供以下使用管理功能:
  (一)通知消息。由各级管理员发布消息公告,或根据需要向相关代表进行发布履职所需参加各类会议、视察调研、小组活动等通知公告。
  (二)履职信息。适时发布和查阅市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期间各类会议(预备会议、各次大会、分组审议、主席团会议及其他会议),以及闭会期间各类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学习培训、“双联”活动、“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等)的情况。可实现手机端活动现场“一键签到”、履职信息自动加载录入。
  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管理员按权限可查阅权限范围内代表活动的相关内容。
  (三)议案建议。代表可通过手机微信端平台提交议案、建议。各代表团(大组)议案建议负责人应当根据权限做好大会议案、建议网上提交的协助、把关、校核工作;大会议案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权限做好大会议案、建议校核、归类、编号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管理员应当根据权限做好闭会期间建议校核工作,以及建议数据与市政府建议办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工作;各级管理员根据权限可查阅所服务代表提出建议及其办理等情况。代表可查阅本人所提建议的内容、办理进度及办理答复情况,并填写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四)应知应会。学习查阅代表履职所需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调研报告、履职知识、参考资料,以及各代表小组活动信息等。
  信息的加载更新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负责,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管理员以及代表可提供应知应会相关素材。信息内容应加强审核,着眼促进代表履职,注重时效性。
  (五)代表互动。市人大代表通过平台可直接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锡全国、省人大代表,以及本级其他代表,以留言板形式进行交流互动。
  (六)个人信息。便于代表及时了解掌握自身的基本信息、履职活动信息、本人所提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所获荣誉等情况。
  (七)联系我们。提供平台维护联络员、各级管理员的联系方式,以便代表使用平台遇到问题或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获得帮助答复及问题的解决。
  (八)提醒设置。代表可根据自身需要设定所需参加活动的提醒设置时间,平台将按设置发送提示信息。
  (九)代表家园。即为代表通讯录,可查看全体人大代表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为代表相互了解和沟通提供便利。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负责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换届选举、补选、代表资格终止、调团调组等)的日常维护和更新。
  (十)我的安排。此功能集中记载了代表本人已参加的履职活动记录,以及已报名尚未开展的履职活动信息,便于代表查阅了解。

第四章  权限设置管理

  第十五条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负责平台功能正常运转和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并做好各级管理员的联络督促服务工作。各代表团(大组)管理员可通过平台查阅所属代表团(大组)代表的基本信息、依法履职和建议办理等情况,发送活动通知公告,督促代表小组管理员做好服务工作。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管理员可通过平台查阅本小组代表基本信息、依法履职和建议办理等情况,及时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代表参加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履职信息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采集加载。闭会期间,各类代表活动的通知和公告的发布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代表专业组负责。
  第十七条  按照“谁加载,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所有信息的发布,市级系统管理员、代表专业组应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工委负责人审核同意,各代表团(大组)、代表小组应报代表团(大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加载。加载信息应确保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非涉密性,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不合适的信息,由平台责任部门告知加载方予以修正或删除。
  第十八条  代表在平台上交流讨论应围绕依法履职要求进行。各级管理员应根据工作职责对代表在交流讨论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及时回应。
  第十九条  平台与市政府建议办理网的对接和数据交换,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试行)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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