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

宜兴市人大“三招”加强审议意见办理

时间:2018-06-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从审议意见的形成、办理、后续跟踪等各个方面出实招、求实效,全面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1、高质高效形成审议意见。一是做好会前准备。每月初提前向“一府一委两院”发放预备通知,督促他们提前准备好相关报告;所有常委会议题的调研报告提前由主任会议讨论确定;专项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相关会议材料提前一周寄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二是提升审议质量。制定出台《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活动纪律规定》,督促与会人员按要求到会。建立分组审议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轮流担任小组召集人。对所有组成人员参会和审议发言情况进行登记,并在年底集中报市委,提高了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统筹审议意见。会后认真记录整理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审议时作出的有内容、有价值的发言,并和调研报告的相关建议相结合,留下问题最突出、意见最统一、建议最扎实、观点最鲜明的内容,最终形成清单式的审议意见,确保每条审议意见都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衡量。所有审议意见整理工作在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的三天内完成,并经相关工委和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核后,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由常委会主任签发。
  2、严格规范抓好意见办理。一是明确办理时限。“一府一委两院”要在审议意见交办后的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汇报办理情况。常委会办公室会在当月的预备通知中明确汇报范围,推动承办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办理情况。二是明确办理程序。书面汇报要求重点汇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改进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如果有相关单位在两个月内确实难以办理完成,则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说明并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计划,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另选适当的时间进行报告。三是明确办理质量。如果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不高,常委会会议可以对审议意见组织测评,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办理情况的报告不满意,将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再次报告。
  3、持之以恒做好跟踪督办。一是坚持“回头看”。对一些需要长期性、持续性办理的审议意见,每年由相关工委在上一年度的议题中选取一些作为“回头看”议题,看看是不是审议意见的办理是不是到位、是不是有反复,并向主任会议汇报督办情况。二是坚持持续跟踪。对食品安全等一些特别重要、又需要持续抓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还结合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会议、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各种监督,把以前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确保人大监督的持续有效。三是坚持监督融合。把审议意见的办理等受人大监督情况,作为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办理审议意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宜兴市人大  徐鹏程)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