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

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自2015年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将之固化形成常态机制,使环境保护工作成为人大持续跟踪监督的重点。
  1、开展会前调研,问题抓得准。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广泛调研,赴市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听取情况介绍,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政府拟提交常委会讨论的专项报告严格把关,多次提出修改意见,明确要求政府将汇报的重点放在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措施等方面,并将目标完成情况用数据列表汇总,提高报告的针对性。坚持将相关报告提前一周寄送给组成人员提前审阅,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打好基础。
  2、认真审议讨论,建议提得深。围绕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议题认真审议、踊跃发言,指出问题直击要害、提出建议科学具体:如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整治重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和区域环评制度,将我市打造成高质量生态保护引领区。会后,常委会办公室根据组成人员的意见,整理形成清单式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3、强化跟踪问效,办理督得实。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开展对照检查、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针对太湖、河道、大气等开展专项整治,对部分涉污企业进行检查摸排,使市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保证监督效果,在审议意见交办两个月后,常委会专门听取政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跟踪督办意见。若对办理情况不满意,将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必要时还将采取评议和询问等手段加强督办,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宜兴市人大  季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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