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

锡山区人大作出决议 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时间:2018-11-0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事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决议,是宪法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今年7月召开的中共锡山区委四届五次全会提出了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的决策部署。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更好地动员全区上下支持和推动锡山高质量发展,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锡山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在9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专门作出了《关于推动锡山高质量发展,打造苏浙沪地区 “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的决议》。
  《决议》紧扣区委决策部署,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打造创新基地”、“推进产业强区建设,打造兴业高地”、“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宜居胜地”、“优化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乐活福地”四个方面对区政府,区法院、检察院,区人大以及全区人民扎实推进推动锡山高质量发展,打造苏浙沪地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发出号召,提出要求。通过决议,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打造苏浙沪地区 “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营造浓厚氛围。  (锡山区人大办 卢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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