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

镇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思考及对策

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期,锡山区人大财经工委对全区各镇2016年以来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镇人大对本级财政预算进行审查监督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 各镇人大开展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现状

  (一)各镇财政收支总体情况:
  镇级财政作为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在促进镇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区各镇财政总收入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可用财力的同比增长。近几年,行政事业规费逐步取消,减税减费政策带来财源收缩,镇级财力增长乏力,而现行的财政体制,财力同各自承担的支出责任不相匹配,各镇刚性保障支出持续增长,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不断加大,导致镇级财政支出压力越来越大,收支平衡越来越困难。
  (二)各镇人大监督工作情况:
  我区各镇每年召开两次人民代表大会,在每年年初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除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外,审议上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批准本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相较历年,各镇人大自2016年起每年年中新增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除听取镇人民政府上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还审查和批准镇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各镇人代会在大会期间,设立临时预算审查小组,预算审查小组由3-5人组成,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会期一般为一天。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是镇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大会闭幕后,在镇政府公开栏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镇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预算法》规定,镇人大承担着对本级财政预算监督的重要职能。但在具体监督工作中,由于受镇人大无常设工作机构,预算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专业人才匮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多共性问题。
  一是监督意识不够强。各镇人大普遍认为,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是镇政府的事,作为镇党委领导下的人大部门要支持本级政府工作,不应给政府工作设置过多的门槛,增添不必要的麻烦,造成镇人大普遍存在不愿主动监督或过多干预的问题,导致镇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局面,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我区镇级财政预算主要体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均未体现在预算内,全口径预算监督缺失。同时,预算草案中没有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对预算编制原则、收支政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投资预算安排、政府债务、上级转移支付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与预算有关的重大事项等没有作出重点说明,导致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不规范。
  三是预算执行不规范。我区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板块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镇政府自有财力薄弱,财政收入只够勉强维持基本运转,而所承担的公共基础建设逐年增加,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匹配。项目建设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以及政府负债等方式。区级财政对镇的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补助资金计划下达和拨付是按照项目进度拨付的,镇级预算编制上级财政部门怎么要求就怎么编,导致镇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预算草案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发生预算调整的可能性较大,预算执行大部分是按照资金调拨情况执行,普遍存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精细、不科学,缺乏严肃性。特别是镇政府对预算进行调整时,既不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也不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随意性较大。镇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政府只对大会审查批准的决算相关信息进行公开,预算、预算调整基本没有公开。
  四是监督审查不严谨。由于镇人大无常设财经工作委员会,预算草案一般没有经过初步审查就直接提交大会审议。加之各镇每年第一季度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没有选举任务一般只开1天,由于会期短,懂财经的代表少,镇人大都采取临时设立预算审查小组方式象征性开展初步审查,导致预算审查和预算草案批准走走过场、流于形式。镇人大审查通过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后,在闭会期间对预算收支执行的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等,都没有定期听取汇报,也没有开展专项调研和视察,更没有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日常监督基本处于空白。

三、 做好镇级财政预算监督工作的建议

  根据我区各镇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增强镇人大监督意识,为镇人大财政监督提供思想保障。镇级财政监督的有效运行,镇党委的态度最为关键,镇党委领导的支持是人大开展监督的坚强保证。各镇党委、人大、政府要充分认识人大依法监督财政预算的法律地位,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预算监督工作。党委要加强对财政预算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人大关于财政监督的工作报告;政府要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及时通报有关财政经济运行情况;作为监督主体,人大及其主席团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把加强对财政的监督当作镇人大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摆正位置,做到监督而不越位,取得政府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监督情况,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镇党委、政府、人大三者要切实转变理念,各司其职,从而真正解决党委不重视监督、政府不主动接受监督、人大不愿意过多监督的问题。
  二是加强镇人大队伍建设,为镇人大财政监督提供人员保障。一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素质。要加强对镇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及人大代表履职的素质,加强对人大履行代表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教育,明确每一位代表都应当不辜负人民重托,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二要设立人代会财经工作专业小组。财政监督专业性较强,必须建立一支由责任心强、懂经济财会知识的代表组成的财经工作小组。财经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政府财政报告的事先审查,为镇人大及其主席团及时掌握财政运行情况,有效地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专业保障,提高审议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财政监督中外行人看不懂的问题。
  三是加强镇人大制度建设,为镇人大财政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一要建立镇人大财政预算监督制度。一方面明确全口径预算监督内容,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均要报送人大审查和批准,编制预算草案要完整、规范,通过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和收支平衡表来提高草案质量,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意见》。另一方面完善人代会财政报告初审制度,镇人大要积极事前监督,提前介入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在人代会举行前期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报告。建立镇级债务的审查制度,严控新增债务,人大主席团对往年度借款运行情况也要进行审查监督。二要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督。镇人大要把预算执行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凡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或没有执行的预算,要及时向政府提出审查意见。特别是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要作调整的,要编制预算调整草案报本级人大审查批准后才能执行,防止镇财政预算调整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四是建议加大区对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镇级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一是建议将区级集中的收入增长上解中部分用于对镇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重点用于税源不足、人均财力低、基本运转困难、支出缺口大的镇。二是建议在区本级财力可能的情况下,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困难乡镇财政的财力倾斜。明年将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建议区政府以此次改革为契机,重新调整区级对镇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镇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起统筹城镇协调发展的区镇财政管理体制,提高镇级财政的公共服务能力,为把锡山打造成为“创新、兴业、宜居、乐活”优选理想地这一目标提供镇级支撑。  (锡山区人大财经工委)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