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

宜兴市人大出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

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待,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今年是三年的收官之年,宜兴市人大高度关注,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旨在通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强化监督力度,督促推动宜兴市人民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多措并举,求真务实,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的实施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以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为评议和询问的对象,将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监督法》、《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办法》和《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专题询问工作的办法》相关规定为总要求,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完成情况、核心指标(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达标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的举措和打算;相关职能部门与法院签订联动协议的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三方面的内容开展评议和询问。由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法制委员会、内司工委及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基层人大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评议和询问工作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卷宗、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之后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进行专题询问,并将对专项工作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由人大常委会形成评议意见,交被评议单位整改处理。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被评议单位必须在两个月内在人大常委会专门会议上作出整改报告,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再次组织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将向被评议单位提出质询,必要时将作出相应的决定。此次“基本解决执行难”完成情况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将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民主公开、依法评议。  (宜兴市人大办公室    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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