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 守护一方绿水青山

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近年来,宜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宜兴打造全省生态保护引领区的任务目标、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殷切期盼,立足人大职能,坚持探索创新,为助推宜兴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1.立足宜兴生态实情,多方面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生态问题,依法落实重大事项决定权,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生态环境提供了重要保障。一是通过防洪议案决议,改善宜兴水环境。2016年,我市遭遇百年一遇的重大洪涝灾害,此后,社会各界对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完善宜兴水网水系、优化水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为响应群众呼声,2018年1月,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首次通过《关于城市防洪体系建设的议案的决议》,要求政府统筹推动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我市水安全、改善水环境,此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一致认可。二是作出公益诉讼决定,维护生态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是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2016年起,我市先后发生张渚小雷山山顶被污染案、张渚白洪山码头倾倒重金属废物案等多起环保案件,对事发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损害,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保障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开展,去年底,常委会在无锡地区首个作出《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守护好宜兴的绿水青山。三是酝酿水源地保护决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水源地是一个城市的“大水缸”,水源地环境事关全市人民的饮水安全。今年8月,在了解到我市部分水源地水质状态不够稳定的情况后,常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带队到我市水源地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全市水源地保护工作、城区日供水量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情况,更前往浙江淳安、德清等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近期,常委会将适时就我市水源地保护工作作出决定,督促政府抓紧出台水源地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方案,坚持为一方百姓、守好一泓清水。
  2.立足人大职能定位,多形式推动生态工作。常委会紧扣我市生态热点,用足用好监督职权,引导代表发挥主体作用,有效助推和改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听报告,常态执行生态监督。常委会坚持每年选取若干生态议题开展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先后听取了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城乡河道整治、污水纳管处理等21项工作报告,从不同角度有效助推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特别是自2015年新《环保法》正式施行以来,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在全省率先推开镇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向镇人代会报告工作,形成了两级人大合力监督生态环保工作的工作机制。二是“评议+”,创新迸发监督活力。常委会始终致力创新监督方式,自2014年起,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专项工作评议和询问,大多紧扣我市生态环保的热点难点:2014年组织对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及民生环保(废气治理)开展评议、2015年评议全市矿产品生产运输管理、2018年评议“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等等,通过形成实地视察、听取报告、专题询问、联组审议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监督“组合拳”,有效放大了人大监督效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三是促法治,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而开展执法检查,正是人大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常委会响应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组成五个执法检查组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无锡人大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实地检查11次,召开专题座谈会3次,查出问题13个,提出建议3条,并及时向市委报告,为我市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增力。四是提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多年来,常委会充分利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广泛组织代表“回选区进社区”联系服务人民群众,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先后提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41条。“关于加强城区河道治理,亮化美化河边环境”“关于研究相关政策从源头上解决农村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关于河道断头浜整治的建议”等一大批代表建议均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充分彰显了代表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3.立足生态问题落实,多途径提升工作实效。常委会高度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性、长效性监督,以是否推动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首要标准,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坚持开出“审议清单”。在对每个生态环境报告的审议过程中,常委会都会将组成人员审议时作出的有内容、有价值的发言与人大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意见相结合,留下问题最突出、意见最统一、建议最扎实、观点最鲜明的内容,以“清单”的形式反馈给政府,确保每条审议意见都能直击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要害,明确具体、可操作、可衡量,让市政府在落实每条审议意见的过程中促进我市生态问题的不断解决。二是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常委会重视加强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推进落实。对于列出的“审议清单”,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政府对相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对办理质量较差、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成政府重新办理,并再次报告。对于防洪等议案决议,常委会建立起“年初审议实施方案、年中组织专题调研、年末听取实施报告”的全方位监督机制,确保议案决议不落实决不收兵。针对部分生态环保工作落实周期较长的特点,常委会还坚持开展“回头看”,探索实行跨年、跨届跟踪督办机制,确保人大监督的持续有效。三是狠抓代表建议督办。常委会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为导向,坚持每年两次专题听取政府建议办理报告,详细了解包括生态等各方面建议的办理情况,督促政府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多年来,代表对建议办理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平均达93.8%。常委会还将“加强宜广线矿产品运输车辆综合整治”“关于加快实施工业固废垃圾集中处理”等社会关注度高、代表反映强烈的建议列为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与“一府两院”领导联合督办,均得到有效落实,获得了代表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宜兴市人大  陈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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