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时间:2019-12-25 10:5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充分行使职权,积极发挥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立足之基和力量之源。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如何贯彻总书记对人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奋发有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认真思考的重要课题。以下结合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工作的实践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十九大报告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论断、新观点、新要求,特别是提出了“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要求。“代表机关”的职能定位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指明了方向。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与行使本级国家权力,管理本级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光荣使者。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中居于主体地位,做好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用,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要求。代表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保持和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贯彻践行,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效和威信,关系到长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问题。
  二、惠山区人大代表工作现状和成效
  2016年,惠山区区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225名,镇人大代表204名。从选出的区、镇代表情况分析,代表类别、年龄结构更加优化,代表更具广泛性、代表性,代表文化程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具有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203名和139名,分别占90.2%和68.1%,分别较上届提高了10.2和11.2个百分点,为第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
  本届以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注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创新实践,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行权,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惠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加强代表的理论武装和学习培训,坚持集中培训和专业轮训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履职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本届以来共组织了10期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开阔代表的履职视野,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每年为区、镇人大代表订阅全国和省、市人大专业报刊,协调“两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向人大代表们赠送法律资料,及时将常委会编印的《会报》、《文件汇编》送到每一位代表手中,每年组织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讲座,组织代表外出学习调研,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深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按照“五有、五薄、五上墙”的标准,加大了全区七个镇(街道)的“代表之家”的投入改造力度,全面提升了“代表之家”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建成32个“代表联络站”,使代表履职平台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既方便代表履职,又易于群众监督代表。以“家”、“站”为载体,深入推进“履职为民、连心富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四个一”的履职要求,督促各代表组综合运用专题调研、视察检查、工作评议、听取汇报、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发挥代表身处一线、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引导他们争当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依法履职的表率。
  (三)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一是健全代表活动制度。每年年初,印发区人大代表活动意见,为各代表小组活动明确指导思想、活动内容和要求,促使各代表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制订代表工作方案和全年活动计划,按计划和要求积极开展活动。二是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加强联系的“双联”活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4名以上兼职委员,常委会驻会委员与5名以上基层人大代表保持了密切联系。常委会将联系工作贯穿于履职全过程,更广泛地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三是落实代表述职制度。现已组织17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组织77名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原选举单位、选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依法保障代表建议权,提高建议督办效率。常委会把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作为尊重和支持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从建议“提得好、交得准、办得成”上下功夫。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办法》规定,总结交办督办经验,通过代表专题调研、会前视察抓住矛盾关键,完善交办机制,确定承办机关和单位,落实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保障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坚持重点建议领衔督办制度,筛选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问题反映集中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办,力推“生活垃圾分类”、“水系规划”、“低效用地刚性整治”等重点建议的办理。完善建账销号制度,对正在办理的建议加强跟踪督办,对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未落实的建议进行“回头看”,办成一件销号一件,保障代表权力落到实处。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复查制度,要求各代表组直接参与专题视察调研、召开代表见面会,推进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利用代表建议办理网络系统,有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透明度、公开化,确保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每年达100%。由于常委会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尊重代表权利放在首位,代表的参政督政积极性有很大提高,扭转了历年届中代表建议数逐年递减的局面。
  (五)健全代表履职管理机制,提升代表履职实效。一是建立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制度。常委会制定了《无锡市惠山区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意见(试行)》,对每位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参加会议活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完成调研报告、提出建议等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行“一人一档”,以此作为争先创优、届中调整、下届连任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开展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完善表彰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全年代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开展“优秀代表小组”、“优秀区人大代表”、“代表区人大代表建议”、“优秀调研报告”等的评选表彰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和自觉性。三是重视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在每年召开的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宣传代表风采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宣传网络,聘请通讯员,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宣传代表履职情况,为民服务情况。在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惠山新闻》上定期宣传代表事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营造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履行职责、关注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目前代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惠山区人大常委会在强化服务保障,加强载体建设,创新活动形式,激发履职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然而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向前进,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客观审视当前人大代表履职现状,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和亟待完善的地方。
  一是代表的履职意识还不够强。从区人大代表的组成情况来看,除了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属于专职代表外,其余代表皆为兼职,各自有自己的岗位、自己的事业,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保证履职工作。当本职工作与代表工作发生冲突时,有些代表难以正确平衡两者关系,常常以本职工作为重而放弃履行代表职务。少数代表把其职务看成是待遇、荣誉,把其职责看成是“软任务”,对自己担当代表职务的重大责任和使命认识不够。有些代表行使职权疑虑较多,怕监督过于认真,会讨人怨,惹人烦,缺乏为民代言、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代表的履职水平参差不齐。人大代表是政治职务,更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有各自不同的文化程度、专业背景、工作阅历,不少还是自己行业内出类拔萃的人物。但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履行职责需要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民情民意,熟悉政府、监委和“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状况、了解全局情况等,需要具有与选民联系、与领导沟通、搞调查研究等实际能力。然而有部分代表本职工作很出色、专业能力很强,但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还存在不足,履职缺乏有效的方式办法。有的代表由于缺少履职热情和钻研精神,往往成为“陪开会、陪举手、陪视察”的“陪衬”代表。
  三是代表履职平台作用未充分发挥。近两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按标准建成了7个“代表之家”和32个“代表联络站”,逐步形成了代表联系选民的区、镇、选区三级网络,搭建了市、区、镇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平台,也逐步形成了主题实践活动制度、接待联系制度和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但各级人大代表依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联系接待选民群众,有些仅限于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各代表组开展的一些有组织的接待联系、视察调研活动,有些局限于自己工作范围、专业范围之内联系选民群众,代表积极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持证视察等还不够,联系选民群众的频次、广度、深度还不够,还未真正形成日常性的、常态化的联系选民群众机制。
  四是代表履职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目前我们建立的履职登记制度、表彰激励机制等,对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督促代表履职尽责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对代表履职情况缺乏刚性的考核监督办法,有些代表对履行职责持无所谓的态度,闭会期间处于自觉行为状态,履职随意性较强,履职行为倾于“被安排”。对于一些不按法律规定参加会议、参加代表活动、依法履职的代表,缺乏约束有力的措施。
  五是代表的履职成效需进一步提升。代表的履职成效主要体现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会议期间,有些代表会前没有作充分准备,没有深入走访选民、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情,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在会议讨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对提出高质量的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提交科学合理有操作性的代表建议上受到局限。闭会期间,有些代表参加一些视察调研活动存在不深入、走过场的现象,致使监督实效得不到体现。有些代表平时走访联系选民、倾听选民群众呼声、推动解决相关问题比较少,致使选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缺乏了解,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质量和代表工作实效受到一定影响。
  四、新时代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设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的高低,作用发挥如何,对人大整体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人大常委应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各届常委会履职经验,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常委会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努力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和形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动代表高质量履职。
  (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代表履职基础。一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知识能力提升相结合。组织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使人大代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掌握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要求,增强担当人大代表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宪法法律、人大业务知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更好地适应依法履职新要求。二要坚持“统分结合”开展学习培训。“统”就是常委会每年至少集中举办一次代表培训班,组织各方面专家讲解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等方面知识,做到一届以内所有区人大代表参加培训全覆盖。“分”就是按照代表的职业、身份、文化程度等,分批次、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推进代表学习培训,分灶吃饭,各补所需,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或者以各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进行履职经验和体会的座谈交流,以交流促思考,以思考促互鉴,以互鉴促提升。三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可以开设“人大讲堂”,邀请全国、省、市有关方面专家教授、领导和学者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提升培训层次和质量。组织人大代表分批次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进行培训,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基层人大负责人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拓宽思维,促进代表履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二)加强沟通联系,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一要健全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制度。建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保证每位代表在任期内都能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重大活动,并积极建言献策。健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委员,常委会驻会委员联系代表的“双联”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联系的频次、主题、方式等,“零距离”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的呼声、建议。二是健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修订完善《加强区人大代表与选民联系的办法》,加强并拓展代表与原选区选民和群众的联系,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选民接待日活动,推进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深入推进代表向选区述职工作,并组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确保届内全体代表述职一次,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健全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机制。组织代表有条件地列席党委扩大会议、表彰总结大会,参与党委重大活动等,全面及时了解党委决策部署和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向人民群众作准确有效宣传。畅通“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渠道,有关机关和单位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寄送资料、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两院”通过邀请代表旁听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及时让代表了解工作情况,听取代表对相关工作的建议。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代表意见机制,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探索设立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加强代表对预算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三)升级活动平台,创优代表履职环境。一是健全履职载体建设,让代表履职“有阵地”。现有的7个“代表之家”和32个“代表联络站”是代表活动的主阵地,应强化其内涵建设,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个“家”“站”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规范,有记录,有创新,有特色,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让“家”“站”真正成为代表联系选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拓展代表线上履职渠道,完善代表网上履职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代表之家”微信履职平台,实现及时、便捷信息传递和履职互动。二是加强问题处理,让代表履职“有实效”。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是代表履职平台的生命力所在。健全代表接待、镇(街道)交办督办、政府办理、代表反馈的接待处理机制,促进一批群众反映问题的有效解决。三是强化服务保障,让代表履职“有底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制订《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惠山区经济发展实际,财政按标准足额专门列支代表活动经费,并按法律规定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农村代表发放误工补贴,为代表安心履职、全心履职提供保障。
  (四)健全制度保障,增强代表履职信心。一是尊重代表建议权。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建议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议交办、督办程序,改进办理工作流程,健全重点督办、专项督办、跟踪督查、办理评价、公开办理结果等机制,进一步推进办理工作的落实,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推动办理成果转化成发展成效。同时着力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引导代表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选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提高建议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二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深入推进代表履职登记工作,对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研、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等记实“明细账”,年底汇总量化评价结果。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明确代表履职负面清单,为代表履职行为划上“硬杠杠”。将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争先创优”、届中退出、下届连任的重要依据,并适时向选区选民公开,督促代表牢记使命,依法履职。三是推进代表履职公开。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代表活动的成效和代表的典型履职事迹、为民执言、造福于民的事迹,从而使全社会信任和支持代表的工作、活动,也可以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代表意识。推行代表公示制,将人大代表的照片、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向选区选民进行公布,便于选民联系代表,监督代表的履职情况。  (惠山区人大办公室   陈佳)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