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预算

关于无锡市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题调研相关问题的部门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2020年2月25日)

时间:2020-02-25 15:4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2019年9月-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从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入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委托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对我市信息化项目政策制定、审核立项、预算安排、资金使用和执行效果等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和询问。专题调研报告分析了我市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使用绩效,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问题整改,提出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整改报告。
  一、市财政局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按照“问题导向、顶层设计、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对调研报告中指出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管理流程、分层分类管理,增加项目资金渠道、明确绩效、预算编制、方案下达等内容,严格追加信息化项目的条件和程序,实现我市信息化项目资金更高效、更精准的全流程管理,维护预算执行的刚性;二是坚持科学决策。突出规范合理,实现流程更加精准、优化和完善,对接好《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市大数据管理局拟修订完善的《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协同推进原则。突出部门协同,实现分工更加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责变化,合理确定各部门在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上的分工,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资金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
  整改情况如下:
  经与市大数据管理局多次调研分析、会商沟通,初步修订完善了《无锡市使用财政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拟定了《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2月初,局办公会议对《办法》初稿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征求了市人大财经工委的意见,再次修订后向朱市长进行了汇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
  一是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预算安排计划性不强”的问题,规范了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来源和分层安排机制。明确对涉及到市区共建共享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建立市区共担机制;属于全市性、跨部门的市级综合应用项目和市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市信息技术产业(智慧城市)扶持资金、市信息技术产业(物联网)扶持资金等统筹安排;属于部门自身建设使用的综合应用、业务管理、行政业务等项目,主要通过项目实施部门的部门预算、相关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资金安排。
  二是针对报告中指出的“追加预算情况突出”的问题,规范了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和追加程序。一方面,强调信息化项目资金预算应当与项目实施部门年度预算同步编制,并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根据资金性质纳入全口径预算体系;另一方面,明确规定信息化项目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追加,涉及安全、应急救灾、政策性因素等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追加的信息化项目,应及时履行相应报批手续。
  三是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的问题,规范了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办法。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应当对本单位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结果;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保障项目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下一步,将会同市大数据管理局继续推动《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和《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审批出台,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顶层设计和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二、市大数据管理局整改情况
  (一)统制度,强化全市顶层设计
  根据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意见,市大数据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度建设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动全市信息化建设顶层规划设计。一是完成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的申报、立项、建设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能,会同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单位牵头修订了《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通过框架调整,明确项目建设要求、项目追加、项目终止等内容, 进一步细化建设类项目管理流程,优化简化运维类项目管理流程,以实现我市信息化项目的更高效、更精准全流程管理,提高我市信息化项目管理的合理性;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大数据管理局配套出台《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信息化项目制定依据、资金来源、管理对象、预算编制和来源、预算执行与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明确,切实提高了我市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推动数据立法建设。开展数据资源管理政府性规章制定,牵头修订拟制全国地级市层面首个公共数据管理的地方规章《无锡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通过梳理问题导向,完善知识谱系,开创性的将公共数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建立公共数据管理协调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化管理,并明确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开展数字经济“十四五”课题研究。拟定《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目标,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公共数据管理工作的合作交流,发挥数据资源对长三角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支撑、引领、驱动和协同联动作用,提出我市数字经济发展的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推动资源整合和要素集聚,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四是强化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在深入推进落实《无锡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基础上,提前谋划我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参照国家标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GB/T36333-2018),结合我市的发展现状与基础条件,研究无锡市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对我市新型智慧城市进行顶层设计并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同时配套起草《无锡市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关于支持无锡市大数据、云计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文件,为我市量身定制一套既高瞻远瞩又贴近市情、既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又因地制宜发挥我市优势特色的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带有无锡城市标签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之路,有效引导无锡市智慧城市高效建设、科学发展。
  (二)统平台,推进数据中心建设
  高标准建设我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全力推动“1个界面、4份清单、1个治理、8个应用、14个标准”建设。2019年召开各类专班工作会议共计76余次,会同项目建设单位对使用界面、操作流程、可视化界面等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持续开展数据治理、人口库和法人库的重构工作,新建了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政务信息共享门户、数据治理服务平台、数据资源标签管理系统、云计算及管理平台等模块。2019年5月,城市大数据中心(二期)通过初步验收;9月,城市大数据中心在物博会智慧城市论坛上正式发布;10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云计算自助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相继启用;11月,完成大数据中心安全等保三级测评工作;12月,编制了大数据中心安全体系建设方案(初稿),为进一步发挥城市大数据中心的功效,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在部门间的共享提供了有效载体。
  (三)统系统,促进信息系统整合
  统筹全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加强信息化系统顶层设计,推动跨部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避免系统重复建设、基层反复上报。一是围绕系统整合严把项目审核关。开展2019年度临时性信息化项目和2020年度信息化项目评审,核减部分项目资金。评审核定2020年度信息化项目1031个(建设类506个,运维类524个),从源头严控项目重复建设,有效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保障。建设“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利用数据对接、大数据比对,打通基层工作人员和公安、殡葬、司法等信息通道,设置走访、发放、人员变动等预警智能提醒功能,实现信息对接、资金落实、帮扶手段“三精准”,保障政策、保障对象、退出信息“三公开”,系统于6月2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围绕“基层减负”,加强信息化顶层设计,推动跨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避免基层反复上报、重复上报;围绕“放管服”改革,推动跨部门政务协同,打通“数据壁垒”,为“一网通办”、“互联网+监管”、一体化政务服务等平台提供技术和数据共享服务支撑,有效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三是围绕建设绩效开展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普查。为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了解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和系统运维情况,规范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在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后立即开展对市级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普查,目前各单位处于自查自报阶段;探索我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估方法,起草《无锡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初步确定我市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我市信息化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统数据,推动数据资源共享
  以政务信息系统、政务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需求为重点,开展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基本摸清全市数据资源家底,编制了《无锡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9版)》。梳理录入全市市级59个政务部门的1900多个数据资源,7个市(县)区的460个部门的2500多个数据资源;已汇聚市级50个部门的1800多张信息表、130多亿条数据,总容量达2.66TB。对上积极协调省、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并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提交数据共享申请,获取并封装国家、省相关数据接口22个。数据接入部门36家,数据汇聚量93亿条,已为24个政府部门单位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服务,累计共享37亿条。建立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启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门户、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云计算自助服务平台和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提供信息资源目录的查询和数据共享申请服务,有序推进了政务数据向公众的开放。
  下一步,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我市使用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意见建议,围绕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坚持“兴业、惠民、优企”的工作目标,聚焦重点,科学谋划,推动我市信息化发展更快、更好、更高的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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