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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时间:2021-10-29 09:0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10月27日—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一平,副主任陈德荣、曹佳中、吴峰枫、袁飞、华博雅、魏多、沈建,党组成员王传军、蔡叶明和秘书长黄蓉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丁四海,副市长高亚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斌列席会议。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基本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履行破产审判职能,探索创新破产处置的多种审判模式,在服务经济转型、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提出,要转变思想观念,营造破产审判工作良好法治环境;强化“府院联动”,形成破产审判工作合力;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健全管理人制度,提高管理人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构建企业破产风险预警机制。
  2016年至2020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完成。会议在充分肯定“七五”普法成效的基础上,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相关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会议认为“八五”普法期间,要把牢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突出重点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盯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守正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厚植法治信仰,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对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推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会议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在依法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普法用法宣传、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文明倡导和监管执法力度,着力从强化法治思维、责任落实、文明倡导、监督治理等方面来抓好《条例》实施。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无锡市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二审了《无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无锡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通过了《关于〈废止<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决定》;听取了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汇报;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举行了宪法宣誓。  (尹晖 许子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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