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2号
时间:2021-12-16 11:5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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