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说明

关于《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时间:2024-02-01 10:4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10月26日晚上,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法制委员会认为,鉴于《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和暂住人口管理实际,且作为条例立法依据的《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已被废止,条例继续施行缺乏上位法支撑,按照法治统一原则,对其予以废止十分必要。条例废止后,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好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保障暂住人口合法权益。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并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全体会议表决。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