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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4-02-08 09:1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议案》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主任会议讨论,将提请2024年2月下旬召开的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为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就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感谢您对无锡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您对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有相关意见,请于2月23日前,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以通过无锡人大网站“民意直通车”反馈修改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81820345(传真)

  电子邮箱:wxrdfgw@163.com

  地    址:无锡市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6号楼(214131)

                                                2024年2月8日

 

关于提请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议案的说明

  现就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如下说明。

  一、条例废止的背景和理由

  《条例》于2005年制定并实施,2010年作修改。其实施以来,我市共建设农机维修网点141家(一级维修点2家、二级维修点30家、三级维修点109家),未发生过农机维修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投诉和纠纷,全市农机维修行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取得良好成效,为农机优质、高效、安全地服务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贡献。2006年后,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业机械维修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有了上位法。特别是2018年以来,中央连续发文取消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农机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等多项关于农业机械维修的行政审批事项,《条例》中相关资格证书的要求已不再适用。因此,《条例》的主要内容被上位法覆盖、相关资格证书要求被取消、部分法律责任条款与上位法要求不一致,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

  二、议案起草工作的基本过程

  自2022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已经就废止该《条例》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和2024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市农业农村局就废止《条例》进行公示,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均未反馈不同意见。今年1月,市司法局对废止《条例》进行了合法性审查,认为废止理由确实、充分,且废止后对我市农业机械维修行业监管执法没有负面影响,应予废止。2024年2月,废止《条例》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条例废止后相关工作安排

  《条例》废止后,我市将继续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农机维修网点日常监督,强化行业服务和管理,确保全市农机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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