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
(2024年2月28日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02-29 15:0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地方性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以高质量立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无锡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立法工作重点把握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省委决策部署要求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将重大立法事项和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将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市委研究同意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始终保持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健全民意采纳工作机制,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三是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对法规起草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立法工作专班作用,加大提前参与、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力度;完善审议制度,强化审议审查职能,提高审议质量,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更好的服务保障区域协同发展。四是坚持质量为先。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守正创新、精益求精做好立法工作,改进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工作,对立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开展第三方评估;坚持立改废并举,推动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良法、促善治。五是丰富立法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市容环境、物业服务、社会管理等民生领域,深入开展立法调研,积极探索推动“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2024年立法计划,除安排继续审议2023年立法计划2件跨年度项目外,安排正式项目10件、预备项目8件、调研项目8件。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一、继续审议项目2件
制定《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修改《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二、正式项目10件
(一)制定《无锡市数据条例》
(二)制定《无锡市职业教育条例》
(三)制定《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四)修改《无锡市消防条例》
(五)修改《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六)修改《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
(七)修改《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
(八)废止《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
(九)废止《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十)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
三、预备项目8件
(一)制定《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
(二)制定《无锡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三)制定《无锡市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四)制定《无锡市水土保持条例》
(五)制定《无锡市中医药发展保护条例》
(六)修改《无锡市宜兴紫砂保护条例》
(七)修改《无锡市发展规划条例》
(八)修改《无锡市粮油流通安全条例》
四、调研项目8件
(一)制定《无锡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二)制定《无锡市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条例》
(三)制定《无锡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四)修改《无锡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
(五)修改《无锡市蠡湖景区条例》
(六)修改《无锡市水资源节约利用条例》
(七)修改《无锡市太湖新城生态城条例》
(八)修改《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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