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说明

关于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时间:2024-04-22 14:42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月28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结合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对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

  法制委员会认为,《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对我市农业机械维修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农业机械优质、高效、安全服务农业生产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鉴于修订后的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取消涉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该《条例》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当前国家对农业机械维修领域改革的精神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实际,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对其予以废止十分必要。实践中,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农业机械维修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了《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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