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时间:2026-04-22 16:44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月27日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结合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意见,对废止《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受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法制委员会认为,《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9年施行以来,为我市依法开展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工作,缓解刑事被害人的家庭生活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提供了参考。2014年,中央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同年,省委政法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从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救助程序以及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等方面,对司法救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已覆盖条例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我市有关方面主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工作,已基本不再适用条例。条例已没有保留和修改的必要,应当予以废止。实践中,有关方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后,提出《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的决定(草案)》,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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