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党组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发挥作用。
  一、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统一审议工作,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是法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去年共统一审议了《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无锡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四部地方性法规草案,还统一审议了《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草案)》等市人大内部工作程序。在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过程中,注重对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可操作性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省人大常委会的预审意见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高质量的草案修改稿和表决稿。
  1、体现地方立法的“以民为本”宗旨,做好《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统一审议工作。以民为本不仅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2005年,随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把如何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重点问题,作为改进人大常委会工作作风,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工作重心。法制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这一要求,及时调整2005年立法计划,根据近年来外送快餐的社会需求快速增长,而社会各界对其卫生安全普遍关注的现实状况,经调研论证后,适时提出把《无锡市外送快餐卫生管理规定》作为今年市人大的立法项目。规定草案着重就外送快餐生产加工场所的面积、外送快餐生产经营企业的原料采购、外送快餐的加工制作等方面的卫生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食用安全。
  2、着眼于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做好《无锡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统一审议工作。教育督导是一项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在没有统一完整的上位法的情况下,法制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做法,结合我市教育事业的现实需要以及教育督导工作的发展趋势,提出了督学与督政相结合,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相分离的立法原则,使我市的教育督导条例在规定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方面,除了明确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果等教学内容进行督导外,还着重明确了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资源配置、师生身心健康、校区安全等学校发展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另外还规定了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不得兼任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职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教育督导和教育行政不分的局面,体现了地方立法的前瞻性。
  3、体现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做好《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统一审议工作。地方立法的一项重要作用,就是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必要的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法制委员会在统一审议《无锡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两个法规过程中,着重研究在具体规定中体现其可操作性。在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中,就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农机修理工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作了规定;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就船队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航行报告制度、紧急情况下的清障打捞问题以及船舶载运货物的“三超”(超长、超高、超宽)问题等都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农机和交通行政管理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视察调研,促进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
  法制委员会还会同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做好已实施法规的视察调研工作,分别于去年四月和十一月对《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无锡市粮油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视察调研,了解这两个条例在贯彻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分别提出了视察意见,送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和保证地方性法规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统一审议水平
  一年来,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立法工作的实际,自觉学习立法理论、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学习有关城市管理和经济管理知识,使自己的知识结构能够适应地方立法的需要,不断提高统一审议的水平。
  今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继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履行职能,努力发挥作用,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

 
【 字体: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件:wxrd_jsjs@hotmail.com 联系电话:0510-85012805
网络支持:无锡移动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