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褚红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8年工作

 

 

  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实现“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努力。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013件,审结80388件,同比分别增长16.3%和16.5%,其中中级法院受理10109件,审结9579件,同比分别增长21%和23.4%。
  (一)注重推动科学发展,切实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45367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121.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和38%。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适时调整保障服务重点,制定《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及时推出《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的若干意见》,指导全市法院为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走访22家大型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预防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妥善处理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总额达10多亿元的连环诉讼案件,维护企业稳定;适用破产重整制度,避免基本面良好的企业因一时的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积极开展“防范对外贸易法律风险”讲座等系列活动,妥善审理进出口买卖合同纠纷、信用证纠纷等涉外案件54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4.1亿元,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健康有序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全年共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合同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199件,解决争议标的总额1775.9万元。积极投入“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促进年活动,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大力开展“‘司法护权、激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集中宣判8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公布十大案例。深入20多家老字号企业走访调研,向市委提出“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建议报告,得到市委肯定。完善保护知识产权司法资源配置,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江阴、滨湖、宜兴三个基层法院经最高法院批准取得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权。
  加强环保司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成立了全省首个、全国第二个环境保护审判庭,实行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的审判模式,共审执结各类环保案件240件。积极探索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参与市人大《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研究活动。环保庭多次参加国内环保高层论坛并作专题发言,积极宣传我市环保司法工作新理念新做法,受到环保部、联合国环境保护署的高度关注,绿色和平组织还专程到我市考察环境保护审判工作。
  (二)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推进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
  加强刑事审判,打击和预防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570件,判处罪犯8471人,同比分别上升4.96%和2.68%。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审结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849件,判处罪犯4653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审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案件281件,判处罪犯428人。认真抓好大要案的审判工作,精心审结建国以来我省贩卖毒品数量最多的朱耀贤集团跨境贩毒案、南京市玄武区原区长傅成受贿案等大案要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208名社会危害大、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对1678名危害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依法宣告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对5247名认罪伏法、认真改造的罪犯依法减刑、假释;在严厉惩处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完善社会调查员制度、进行审前调查评估、推行圆桌审判等措施,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工作新路子;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工作,成立未成年犯关爱教育基地,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行政审判,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办结行政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45件。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实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立足化解矛盾,坚持反复过细工作,促进诉讼和解,全年通过协调使纠纷彻底解决的案件占39.2%。在全国率先建立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向行政机关通报和预警行政诉讼中反映的问题,促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司法宣传,扩大审判社会效果。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在报纸、电视台开辟专栏,在互联网开设网站,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法院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全年被国家级媒体采用新闻报道2513篇,其中《化解企业困境,保护职工利益》等两篇报道被《人民日报》以内参形式刊发。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向全市百余家单位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21条,促进了社会管理水平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
  (三)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诉讼调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拓宽诉讼调解渠道,全面推行立案调解机制,注重从源头化解矛盾,全年通过立案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491起,其中平息重大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17起。积极探索二审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组成调解合议庭集中调解,调解撤诉率达58%,平均审理期限不到20天。一年来,全市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占61%,刑事自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0%。
  加强诉调对接,促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加强与工会、妇联、人民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通过设立人民调解窗口、配备调解指导员等各项诉调对接措施,促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助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特邀调解等形式,调处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继承纠纷4032件,调解率达47.3%。
  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努力实现服判息诉。加强信访工作力量,探索处理涉诉信访长效机制,实施判后答疑、重大案件跟踪督办等制度,从各个环节全程治访。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开展院领导“大接访”活动。开展重信重访等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活动,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两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全部成功化解。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舆情分析研判以及驻京接访劝返等制度,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的维稳工作。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支持合理诉求。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畅通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完善申诉与申请再审听证制度。全年受理再审案件165件,占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0.19%,审结124件。其中,审结当事人申诉引起的再审案件78件,依法改判30件、调解撤诉28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再审案件46件,依法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
  (四)注重落实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涉及民生案件的审判力度。坚持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落实服务保障“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程”的若干意见,审结医疗、房地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481件。积极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开展劳动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促进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32件,同比上升150.2%。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审结离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5667件。积极服务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审结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案件63件。
  加大“执行难”问题的破解力度。加强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绩效考核,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20618件,执结标的总额47.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4.8%和8.2%。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依托“全市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车辆管理、房地产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对96名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拘传或罚款措施。在党委支持下,全市所有市(县)区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基层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大对申请人为特困群众的救助力度,共发放执行救助款284万元。全面推行执行案件定期通报制度,每月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有效减少了执行信访和投诉,中级法院执行案件投诉率同比下降13.5%。加强执行工作宣传,与无锡电视台联合开办《执行进行时》栏目,全年共播出51期,受到群众欢迎。
  加大利民便民举措的落实力度。实施司法惠民工程,推出并完善“远程立案”、“假日法庭”等20多项服务性举措,新增固定巡回审判点两个,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规定》,实现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有效对接,全市法院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共缓、减、免诉讼费65.8万元。在人民法庭开展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的“三项承诺”活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开展速裁机制试点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依法简化程序,快立、快审、快调、快判,5267件案件通过速裁方式审结,平均审理期限9.2天。
  (五)注重推进改革创新,切实完善公正高效的司法工作机制
  深化审判组织改革。改进审判委员会工作,从主要研究具体案件向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工作重大问题转变,继续完善审委会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和规范基层法院审委会工作。建立破产案件、金融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进一步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全市21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5097件。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二审民商事、行政案件全面公开开庭,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正确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诉讼指导。推行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初步实现涉诉信访与申请再审的制度化分流与对接,规范和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制定《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并作为硬性指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和控制,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审限监督机制、改判案件分析例会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逐人逐案落实审判管理,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化“正、诚、实、严”院风建设,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大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创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活动,实施规范司法行为巡查值日制度,进一步健全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按照《全市法院系统2008—2012年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推行法官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技能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实施晋职晋级考试制度,坚持以德才兼备标准选拔任用干部。积极开展以“争当业务能手、争做技能标兵、争创一流业绩”为主题的“双争一创”活动,共推出65名业务能手和技能标兵,进一步激发了干警争先创优的热情。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两庭”建设和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全市24个法庭基本实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法庭”建设目标。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共选派13名干部挂职交流。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采取例会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析反馈制度等措施,强化对重点案件的审判指导与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审判质效。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法》,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常委会转办、交办案件和人大代表建议、意见;高度重视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464人次,视察评议庭审262人次,寄送《法院工作通报》3612份。通过实行代表、委员定向联络制度,以多种形式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先后多次受到国家、省级表彰奖励,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法院”宜兴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徐琳为代表的一批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先进工作经验先后被最高法院、省法院推广,推动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司法需求激增与司法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超过8.8万件,预计今后还会增加,而全市法官人数只有741名,人案比为1:118,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年办案数多达200件,有的法官高达767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司法能力与社会矛盾的日趋复杂不相适应,疑难、复杂、敏感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加大。三是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行为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关于2009年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逐步加深,社会矛盾高发,各类案件集聚,审判执行任务将更加繁重。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服务发展为重心,以促进和谐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一当好、三争创”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在服务发展上有新思路。一是创新司法方法,服务企业化解风险,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各类案件,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创造的司法环境;三是牢牢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市委关于实施十大惠农工程的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四是密切关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提高对各类敏感问题发展趋势的预测能力和复杂疑难问题的处置能力,注重司法策略的研究适用,把法律的稳定性与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化解社会矛盾上有新作为。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大对大要案和敏感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集团诉讼、破产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的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努力化解劳资纠纷;四是认真抓好重点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息诉止访的工作合力,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五是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努力落实司法为民,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举措。一是高度关注涉案民生,妥善处理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等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进一步抓好人民法庭“三项承诺”制度落实,继续扩大、规范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继续完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拓展救助工作的广度与深度。
  (四)努力实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一是进一步推进“正、诚、实、严”院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院,做到教育从严、规范从严、责任追究从严;二是在全面公开开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进一步推进“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三案工程,使审判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四是严格审判管理,提高审判绩效;五是推行公开开庭全程录像,以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六是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
  (五)努力推进改革创新,在完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取得新突破。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优化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改革任务的落实,以司法改革的新突破,促进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的新提高。
  (六)努力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关心支持,在破解司法难题上有新进展。一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措施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二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反映,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社会认同度。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执行难”、涉诉信访、物质保障和建立完善办案激励长效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全市法院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无锡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字体: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件:wxrd_jsjs@hotmail.com 联系电话:0510-85012805
网络支持:无锡移动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