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0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大工作全局,积极履行职能,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履行法规统一审议职责,确保立法任务顺利完成
    法制委员会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秉承“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积极履行统一审议职责。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六部,其中已经公布四部,分别是《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已报和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我市转型发展服务。在立法工作中,法制委员会始终以符合“党委决策和支持的,政府通过努力可以做到的,老百姓赞成拥护的”为地方立法的重点,坚持以民生与生态立法为抓手,为全市转型发展大局服务。一是,继续完善以水环境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立法体系。确定将《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作为水生态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计划。在审议中,针对我市泥浆水上运输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应当规范、落实管理措施,严格管理责任。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在修改《无锡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时,要求将条例调整的房屋的范围扩大到除农村宅基地房屋以外的所有房屋。在制定《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时,突出了市场规划和建设的原则和程序,以促进城乡市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并对农产品市场的政策扶持等作了规定。三是,继续落实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的要求。按照市委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总体要求和关于法治无锡建设的目标任务,及时将《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为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和分配共决机制的建立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坚持和完善各项立法制度,提高地方立法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一年来,法制委员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与工作方法,推进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法制委员会提前介入各项法规的立法调研与起草工作,及时解决针对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工作主导作用。二是坚持会商制度。常委会各相关工委、政府法制部门和起草单位各方参与法规会商,协调、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前统一各方思想认识、集思广益、提高立法质量。三是扩大开门立法,充分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在制定《无锡市测绘管理条例》时,专门征求了省测绘专家的意见;在《无锡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召开了基层管理组织和人员、相关企业及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在《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起草过程中,与市法学会联合召开了“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的立法研讨与专家论证会,征集专题论文50多篇,为立法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在每一部法规的报批之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同步沟通工作。四是不断完善立法宣传与贯彻实施的推进工作。每一部法规在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传立法的基本精神与主要内容,扩大公众知晓度;同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法规贯彻实施会议,以进一步宣传法规,并推动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五是进一步加强调研,为后继立法夯实基础。法制委员会对列入2010年立法调研计划的《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等项目进行了前期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研究提出了2011年度立法计划。
    二、围绕法制统一目标,全面推进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自2009年底开始,法制委员会即按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着手安排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于2010年初提出清理工作方案并经主任会议同意。常委会即时召开了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两院参加的法规清理会议,对集中清理工作进行了动员与部署,明确了集中清理工作的重点。法制委员会积极指导、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两院进行了集中清理的调研工作,对35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以及是否存在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情形进行了充分的协商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地方性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计划,并经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集中清理工作计划的要求,法制委员会组织相关工作机构和部门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将6部地方性法规作为当年集中修改的项目,2部作为废止项目。对需要集中修改的法规,逐件逐条进行深入研究,多次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反复协调论证,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清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对一些与上位法不一致、不协调以及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进行了修正,按时在年内完成了集中修正与废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继续稳步、有序地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法制委员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继续就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并稳步、有序地加以推进。一年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市、县两级备案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人员网络基本建立,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得到市编办的批准,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今年,准备召开全市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统一各方思想认识,推进报备工作规范化。
    四、认真做好地方立法评估和代表立法建议的办理工作
    立法实效评估是检验立法质量、推动法规贯彻实施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年内,法制委员会结合督办人大代表意见与建议和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对相关法规包括《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进行了立法实效评估,并根据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和计划安排,有些问题通过法规清理修改解决。
    根据主任会议确定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分工,法制委员会组织市人大代表法制专业组和提出建议的代表,对关于整治违法建筑、加强殡葬管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执法力度、制定道路施工交通组织管理办法等四件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取了政府部门的办理情况汇报,组织代表进行座谈,并要求办理部门作深入调查研究,为相关立法及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参加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举办的研讨会和业务学习活动;参与了对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等。
    2011年,法制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运用地方立法这一宝贵的政治资源,发挥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的这一独特优势,准确把握市委在经济转型、生态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为无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精心选择立法议题,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推动政府进一步提高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加强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提高地方立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实效评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进一步推进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为推进法治无锡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 字体: 】【打印此页】【顶部】【关闭
 
版权所有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件:wxrd_jsjs@hotmail.com 联系电话:0510-85012805
网络支持:无锡移动  技术支持:无锡泰得利通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