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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无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时间:2012-06-27 [ ] 浏览次数:

    财政经济委员会自十四届人大三次大会选举成立以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围绕“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的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积极履职,认真开展经济立法工作
    (一)联系实际,科学选题,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我委本着急需先立、成熟先立的原则,将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问题、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立法工作重点。结合我市的实际,经过反复筛选,确定了《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作为立法项目,由于事前工作仔细到位,这两个立法项目顺利列入常委会2010年的立法计划。
    (二)提前介入,深入调研,着力增强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在法规草案的起草阶段,主管领导参加立法领导小组,承办人员参加起草小组,及时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与起草责任部门共同研究、讨论,并针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和论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法规草案提交一审前,广泛征求区县人大财经工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大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
    (三)直接参与,严格把关,切实保证地方立法的公正性。积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直接参与立法起草工作。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注重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设置的对等,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改革调整,并注意突出对相对弱势一方的权益保护。坚持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使立法体现民意,维护民利,并注意避免部门利益对立法的影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拓宽立法参与面。
    (四)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抓好经济立法的贯彻实施。为推动《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无锡市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贯彻执行,我委与法制委员会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立法宣传和实施推进工作,先后召开两个条例的新闻发布会和贯彻实施会,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我委还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要求,做好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先后对预算法、车船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等十多部法律法规草案,认真组织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此外,还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地方立法事宜进行了调研。
    二、围绕中心,拓展监督工作广度深度
    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以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专业、务实的优势,开拓创新,拓展监督工作新路子。
    (一)务实创新,探索专项工作评议新方法。我委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承担了市旅游局旅游业发展情况和市商务局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情况专项评议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和征集意见等前期任务。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根据调研结果,撰写评议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开展评议提供基础性资料。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工作细致,评议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有效促进了相关事业的推进。
    (二)依法履职,深化计划执行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对计划和预算进行监督,是财政经济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之一。我委与财经工委密切合作,按照健全法制、突出重点、完善方式、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努力推进这两项工作。
    做好审议“十二五”规划审议的前期工作。为使“十二五”规划纲要更切合无锡实际,我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到发改委、经信委、规划局等部门,就“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听取情况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作用,高度重视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涵养,着力加强商贸流通和旅游业发展、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等建议,得到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并吸收进“十二五”规划纲要。
    做好各个年度计划草案和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工作。计划草案和计划执行情况初审前,我委都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听取发改委、统计局和财税等部门的汇报,并进行分析研讨,向人代会和常委会提交审查报告,较好地发挥了财经监督的职能作用。
    深化预算监督。以部门预算为抓手,在每年的人代会召开前,对多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查,认真听取意见,并在汇总后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就预算安排中一些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市财政部门认真对待,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初步审查结束后,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起草切合实际的年度预算审查报告。支持审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结合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经济和财税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针对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在常委会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前,加强决算初审,要求审计局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情况、重点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严格审计,增强决算审批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坚持预算调整的合规性、程序性,加强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协助常委会开展审议,促进有关部门做好工作。
    (三)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专项监督工作新局面。除开展旅游和商品市场建设两个专项工作评议之外,我委还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重点,对政府重点项目及投融资情况、外资外贸工作、科技金融创新工作、大学生创业就业情况、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情况等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的决议》的初稿起草工作,提出了《关于我市经济转型和产业发展的调查建议》。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情况的监督,开展了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绩效情况的专题调查,提出了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等一系列意见建议。在开展专项财经工作监督中,我们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抓住要点,关注宏观,着眼实际,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应对新情况、新挑战,趋利避害,抢抓先机,促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发挥了财经监督的职能作用。
    三、加强督促,办好代表议案及建议
    认真督办《关于全力实施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议案的决议》,先后到发改委、人保局、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调研,听取情况汇报,督促牵头部门加快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在市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后,又进行了初审,提出了要着眼于大多数人收入增长、要立足于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要注意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方分配关系、要高度关注并努力减少通胀对居民收入的影响等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府的实施方案。此外,两年多来,我委与财经工委还办理各类重点代表建议20多件,绝大多数得到了落实。
    四、完善制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坚持理论和专业学习,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政治理论和人大制度、法律、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我市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基本情况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制度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通过了《无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形成了工作制度,保障了专门委员会作用的发挥,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履职水平。我委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贯穿于立法、监督和办理常委会交办事项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体现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理决议、决定之中;把调查研究同人大及其常委会议题的初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会议审议,使调研成果转变为审议意见,转化为监督、支持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具体措施,既提高了工作成效,又提升了委员们的履职能力。
    (四)加强工作联系,拓宽工作思路。每年年初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基本确定后,及时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区县人大财经部门、相关政府部门通报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加强日常工作中的走访和沟通,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与省人大、兄弟省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口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城市人大财经工作的先进经验,使我委的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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