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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5日  在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时永才

时间:2014-01-15 [ ]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情况

    2013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受理各类案件117595件,审执结100329件,同比分别上升19.11%和7.5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6.92%,一审服判息诉率95.88%,改判、发回重审率0.29%,审判质量效率继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依法履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工作。受理刑事案件8334件,审结8141件,判处罪犯10716人,同比分别下降5.8%、5.88%和6.78%。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审结高国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涉案毒品近9公斤的黄顺城等10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案件6338件7796人。严厉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审结涉案金额达7亿元的冯嗣荣集资诈骗案和生产销售假牛羊肉系列案等案件670件1150人。加强涉钢贸市场经济犯罪审判工作,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严厉惩处涉钢贸市场的合同诈骗、高利转贷、抽逃出资等犯罪行为,审结案件56件68人。依法严惩发生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行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格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00件119人。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审结案件337件352人,两家基层法院被命名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民商事案件76832件,审结66789件,诉讼标的额641.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33%、5.61%和134.58%。联合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健全涉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制度,完善“老年维权工作室”和“司法助残工作站”运行机制,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5994件。积极应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新变化,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1889件。完善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模式,发布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审结案件3634件。关注“三农”工作司法需求,审结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涉农案件137件。妥善应对民间借贷纠纷高发态势,正确区分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审结案件9047件。注重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43941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28件。
    行政审判工作。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20件,审结283件,同比分别下降11.85%和17.49%。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在生效的行政裁决中,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5件,通过协调和解127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2件。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一审出庭应诉率达94.6%,同比上升13.6%。完善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着力助推依法行政。抓好征地拆迁司法工作,统筹兼顾城市建设发展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关系,全力促进和谐征收,妥善处理司法强制搬迁案件159件,其中协调化解112件,裁定准予执行47件,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
    立案信访审监工作。审查立案112182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3314件次。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和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标准,提升“门诊式”诉讼服务效能。市中院增设立案二庭,统一协调、管理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范涉诉信访接待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预防、涉诉信访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和案件终结等制度,大力推行“诉访分离”,努力把涉诉信访治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积极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中央政法委、省高院等交办的信访积案251件,化解“进京访”案件67件。正确把握申诉、申请再审条件,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76件,决定再审25件。实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347件。
    民事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5393件,执结18822件,执结标的额65.6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3.2%、31.29%和65.08%。牢固树立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的执行理念,依靠制度的力量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加强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9份指导文件,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防止消极执行和分权制衡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全员能动执行机制,强化立、审、执部门的相互衔接和信息共享,采取诉讼保全归口管理、诉讼调解全程运用等措施,实现执行工作的全员参与和协同作战。完善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机制,把执行实施权细化为四项权能,由不同人员实施,既相互制约,又提高执行效率。积极探索在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试点工作,降低拍卖成本,提高执行效能。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97件,罚款61人,司法拘留675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在市中心三阳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首批88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健全服务大局工作机制。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五项司法保障体系为建设现代化示范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20余份,切实把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密切关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紧围绕破产重整、涉钢贸市场矛盾纠纷司法应对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司法建议90余份,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法院司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和成效先后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受到市领导20余次批示肯定。
    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有利于经济转型升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在全省率先设立金融审判庭,构建金融案件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模式。组织开展“金融案件审判执行百日会战”活动,集中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案件6369件,执结1931件,标的额272.8亿元。出台妥善化解涉钢贸市场金融纠纷的实施意见,建立集中管辖、快审快执等机制,全力协助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涉钢贸市场系列案件1672件,标的额30.83亿元。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力度,依法审结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案件20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妥善审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公司破产重整案,采取一次性全额清偿小额债权、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措施,既保障了小微企业等债权人的生存发展,又成功帮助尚德公司重获生机,并使2000多名职工得以妥善安置。审慎处理申达集团四企业破产重整系列案,采取以主债务企业程序内重整带动关联企业程序外重整的工作思路,创造了全省首例上市公司成功重整和重整企业最多、速度最快、效果最佳的记录。
    强化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部署要求,深入调研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力打造“创新无锡”的建议。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综合运用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手段,制裁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22件,审结1302件,同比分别上升8.47%和10.34%。其中,妥善调处微软公司、西门子公司等跨国软件公司诉我市多家上市公司、重点企业侵犯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系列纠纷案,一揽子协调化解105起网吧行业侵犯游戏软件著作权系列纠纷案。胡君良假冒注册商标案等2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制定实施《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两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出19项司法举措助力“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开展环保案件集中化审判试点工作,在基层法院集中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合议庭,完善“四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建立环保专家咨询员制度,编撰《无锡法院环保审判理论与实践》,系统总结环保审判经验。受理各类环保案件113件,审结111件。其中,妥善审结江苏首例由环保行政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审结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被列入全省法院“十大民生案件”。无锡法院的环保审判工作在国内和国际上都产生了良好影响,多次应邀在最高法院、环保部等单位举办的各种环保高层论坛上介绍经验,日本京都大学、龙谷大学等国外高校学者还专程前来考察交流。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破解突出司法难题。针对“案多人少”矛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23条举措,汇集主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于执法办案;实行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和非审判岗位法官挂庭办案制度,充分挖掘内部潜能;启动类案庭审指南和审判业务指南编写工作,让年轻法官快速掌握“审”和“判”的技能技巧。针对涉拆“不立不裁”问题,全面梳理排查出782件涉拆“不立不裁”案件,逐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类提出立案受理原则、立案标准和化解对策,为全省法院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样本。针对“执行难”问题,两级法院设立执行指挥中心,联合公安、国土、工商、金融等单位建立执行网络联动查询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和快速反应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整合内、外部资源,增强执行的联动效力和威慑力。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健全独任庭和合议庭运行机制,实行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等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审委会改革,建立通案、审案、听案、评案和学习等五项制度,设立专业委员会和专业咨询委员会,强化审委会统一法律适用和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交换意见等制度,确保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积极探索庭审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通过完善速裁机制和推行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文书,实现“繁案细审、简案快审”。江阴法院推行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N+N”的审判组合模式改革,形成审判长负责制的工作团队,既弱化了行政化色彩,又激发了组合成员的团队协作精神。江阴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9家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司法民主,在机关、街道、社区等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五大员”2600余人,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以及保险行业协会、侨联等组织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借助社会各方力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30名特困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救助100.4万元,发放执行救助款370.4万元,缓减免诉讼费300余万元。加强司法公开,继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网络庭审直播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工作,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对典型案件进行微博庭审直播。锡山法院实施“看得见的正义”工程,全方位推行司法公开,省高院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向全省推广。根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无锡法院司法透明度再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10位。
    (四)坚持固本强基,大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改进司法作风。制定实施《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八项规定》,以司法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和“走基层、听心愿、办实事”活动,密切广大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大监督力度,对基层法院进行审务、警务督察和司法巡查,督促整改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部门权力运行内部监控机制,完善重大案件跟踪回访、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和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司法政务和司法行政等五大管理制度,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促进作风改善。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和从严查处“四个从严”,主动抓、主动查,不隐瞒、不掩饰,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共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干警9人。
    提升司法能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出台《无锡法院人才工作三年规划》、《卓越法官培育计划》,重点培育重大先进典型以及审判业务专家、业务骨干、业务新秀三类高层次人才,5名干警入选全国法院“司法人才库”。积极与高校建立合作共建关系,采取建立培训基地、互派人员交流任职等措施,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撑。扎实推进“大学习大竞赛”活动、第三届社会公众评选“无锡市民最信赖的十佳法官”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三评查”活动,促进法官提升业务能力。大力推行职业导师制,选聘优秀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实施“一线磨砺”计划,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挂职锻炼,着力提升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司法调研工作,共培训干警5600余人次,有256篇调研论文和78篇案例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市中院承担的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关系研究》通过验收。在全国法院第二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上,中院总分再次位列全国第六,连续5年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强化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努力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协调、支持基层法院招录37名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人才。抓好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采取选派业务骨干定点指导、巡回培训、编写审判指南等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启动“智慧法院”建设,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开庭系统和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研发全市法院案件检索系统、审委会管理系统等应用软件,提升办公办案的智能化水平。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19个法庭达到最高法院规定的一类法庭建设标准。加强人民法庭管理,建立中院业务庭定点挂钩指导法庭制度,促进法庭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继续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736人次,观摩庭审491人次,走访代表、委员592人次,寄送工作通报6400余份,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4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摄录“庭审在线”等法制电视节目109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市中院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无锡市“人民满意机关”等荣誉称号,有43个集体和8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案件总量高位突进,同比增长19.11%,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达237 件,“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被执行人、财、物难找和被执行“老赖”大量存在以及相应的执行机制缺失等“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涉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等引发的“立案难”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法院队伍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法官职业吸引力下降,2012年以来共有20人辞职,18人经调动离开法院系统;少数干警司法能力不强、作风不严,个别干警甚至违法违纪,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市法院将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始终坚持执法办案这个中心,认真抓好“大学习大竞赛”活动和“智慧法院”建设两大重点,加强软、硬件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第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努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以狠抓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严格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要求,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加强行政审判,强化对被执行“老赖”的打击力度。
    第三,以改革创新为主要动力,进一步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抓好江阴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深化改革提供有益借鉴。继续深化审判组织改革以及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改革,加快推进类案庭审指南和审判业务指南编写工作,推广锡山法院司法公开经验,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第四,以深化“大学习大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进一步打造过硬法院队伍。继续开展“大学习大竞赛”活动,扎实推进卓越法官培育计划,稳步开展队伍分类管理改革,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坚持“四个从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第五,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夯实法院科学发展根基。运用物联网技术,打造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智慧法院”,并把“五项管理”纳入“智慧法院”建设,实行软、硬件建设双轮驱动,提升法院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努力解决制约基层基础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精心审执每一起案件,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谱写“中国梦”的无锡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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